陳同佳不能來台投案、馬英九「化獨漸統」計中計無法得逞?管碧玲:他應該要哭

2019-10-2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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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1日召開「國民黨又被北京牽著鼻子走」記者會,立委管碧玲發言。(盧逸峰攝)

20191021-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1日召開「國民黨又被北京牽著鼻子走」記者會,立委管碧玲發言。(盧逸峰攝)

前總統馬英九今(22)日談到被香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害的港女命案,語帶哽咽,批評蔡政府不在乎人命,放棄司法管轄權。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臉書表示,馬政府時期的法務部長羅瑩雪曾公開宣示,移交犯人應透過國際司法互助機制,而香港的移交方式也否決了台灣的主權,「馬英九,你應該要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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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在臉書批評,國民黨欺騙人民,把「收陳同佳」說成捍衛主權,然後罵民進黨出賣主權,但事實剛好相反,政府正在努力交涉主權,國民黨是赤裸裸的出賣主權。

管玲碧指出,司法管轄權是主權的一部分,所以處理跨國犯罪,國際間要相互尊重,對等互助。因此,跨國的司法案件,有刑事司法互助機制、也就是引渡制度在處理,這是國際公法的領域,也是基本常識的領域。而台灣和各國,甚至和中國,一直努力在國際司法互助協定的簽訂或機制的建立上,積極推動。

管碧玲也表示,就算國民黨時代,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甚至在林克穎事件期間,舉辦了「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之實務與理論」研討會,而羅的開幕致詞就指出「⋯我國雖然基於國際現實局勢,無法參加重要的國際組織或簽署相關國際公約,但從不自外於國際社會。為了貫徹查緝跨國犯罪、嚴懲不法以維護公平正義之決心和行動,我國積極與各國進行司法互助及合作,建立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以善盡維持國際秩序之責。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洽簽多件國際司法互助合作、引渡、受刑人移交、反恐與洗錢之條約或協定,最重要者包括91年與美國簽署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與中國大陸也在98年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並於去年與菲律賓與南非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與德國簽署移交受刑人協議,成果豐碩。」

管碧玲表示,「這樣瞭解了嗎?」移交犯人要透過國際司法互助機制,也就是正如國民黨說的,司法管轄權是主權,因此司法管轄權在國際間,要用司法互助機制來進行,這是國家與國家間,對等互助的模式,也是承認主權的模式。

管碧玲問,這些基本原則,羅瑩雪懂,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童惠貞、陳宜民等人,「你們不知道?還是你們害怕想起來?」國民黨完全不顧司法管轄權和司法互助的一體性,完全不要求香港尊重我們的主權,也完全不敢要求香港啟動香港的司法互助機制,即所謂的「刑事司法協作機制」。

管碧玲再指,香港對司法刑事案件移交的制度,總共只有兩軌,外軌處理國際司法互助,內軌處理國內司法互助,也就是外軌就是昨天保安局聲明中說的「刑事司法協作機制」,內軌就是「基本法95條」,而香港保安局不准以「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架構處理陳同佳移交,也就是否認了台灣的主權。

管碧玲更指出,香港基本法第95條,條文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國民黨要這一條,拼命罵政府不肯接受這一條。

管碧玲最後批評馬英九,「化獨漸統,全力振興中國」的父親遺訓,本來藉著陳同佳的移交要推進一步,現在,計中計無法得逞了,「哭吧,馬英九,你應該要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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