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艦隊分署基隆艦銜命於9月14日,追緝大陸漁船「閩晉漁05X7X」(編號遭塗銷),該船除闖入我限制水域,逕行越界捕魚作業,更伺機破壞我國籍「金日鑫66號」漁船蟹籠等漁具設備。基隆艦抵達現場後,即以實施廣播喝令「閩」船停俥,惟「閩」船拒絕登船受檢,並且狡詐蛇行避靠,向西北方向逃離。基隆艦乃改以施放纜繩方式,實施干擾「閩」船航行,迫使其停俥未果,隨後卻遭大陸漁船蓄意衝撞,造成我基隆艦左舷小艇吊架脫鉤損壞、小艇俥葉變形、船底受損、左後甲板欄杆受損,及舷側外板凹陷等船體損傷,全案海巡執法過程影片令人怵目驚心,所幸無人員傷亡,至為欣慰。
全案經媒體執導後,大陸漁船對我海巡執法船艦衝撞與挑釁行徑,除引發台灣民眾激烈撻伐外,更促使海運業界先進熱烈討論,其中更有若干質疑與指教,認為本案海巡人員的操船技藝與風險意識均有待加強,以採此操船方式,將陷人船於危險之中。對於海運業界先進批評賜教,吾人以為非同行職人,無法身歷其境,或失之偏頗,惟仍予以高度尊重。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筆者執教警大水警多年,深知學生們擔當海巡工作的辛勞與艱險,遂提筆向社會大眾說明。海巡同仁們執行海上公務環境與海運商務業界者確有相當差異,自然工作承擔風險亦大相逕庭,若純以單一航行安全面向予以議論,或有一管窺天之憾,失之公評。諸如在颱風天候海況惡劣時,海巡人員出港救難,海運人員進港避風;海巡人員每航次皆是非定點且非定航程的陌生海域,海運人員則為定點定航程的熟悉海域;海巡人員工作內容涵括打擊非法、國土安全、搜尋救難、油污應變、漁業巡護、環境保育、生態保護、海事安全及國際事務等多元任務型態,海運人員則為定點商務送達為主單元工作型態。
「海域治安」、「維護漁權」、「救生救難」、「海洋保育」及「海洋事務」等為海巡五大核心任務,台灣四面環海,海巡即是國家海防的最前線,所有非法的槍枝煙毒,及防疫病菌等均需靠海巡人員戍守阻絕於境外,確保社會民眾安居樂業。截至今年8月,海巡署共計查獲8.0公噸的各式毒品,相較於去年同期的2.132公噸,查獲重成長將近4.0倍;在護漁部分,科冬時令係為蟳蟹季節,每年萬里蟹產值高達新台幣23億有餘,今年預估將增加約一成產量,樂見漁民滿載豐收,民生樂利。更於今年2月,中華漁業漁船協會吳兩成會長親蒞海巡署艦隊分署頒贈匾額,表達漁民誠摯謝忱,並且表達「沒有海巡,就沒有萬里蟹」心意。海巡各項工作的辛勤成果,讓民眾有感,幫政府加分,然而社會公眾所罕知者,在此亮麗成績背後全靠海巡同仁們親負高風險執勤所換得的。本次基隆艦遭陸船惡意衝撞,幸無人員傷亡,正是發生於海巡署為蟳蟹季所規劃的西北護漁專案的執勤工作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