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雖然沒有車牌,但若騎士違規也能開罰!日前1名網友分享,自己在小巷裡逆向騎Youbike遭警察攔查,依法開罰300元,讓不少其他網友驚覺「原來腳踏車可以罰!」
日前,1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貼出罰單,罰單上註明著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中的「慢車駕駛人不依標線之指示(逆向行駛)」,讓他感嘆「短短1分鐘的路段,300元,真貴。」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駕駛人如果違反第74條中的任何一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其中包含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不依規定停放車輛;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等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也明訂慢車駕駛人未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若因此造成視障者受傷、死亡,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