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芳煜的論述看似有理,企業可以在雙周84工時的時代就讓勞工放周休二日(單周40工時),正是有賴於勞動部曾經做出函釋,讓雇主可以透過調移七天假的方式去補足勞工每周「欠」雇主的2小時,因此七天假沒了,而勞工獲得周休二日,這也就是郭所指的61%勞工的背景現狀。
企業調移七天假讓勞工落實周休二日 合理嗎?合法嗎?
但有兩點值得疑慮,首先,我們必須先認定郭芳煜所指的這61%企業是否在利用函釋調移七天假前,真的都讓勞工上滿雙周84工時,還是有部分企業因為產業現狀早就給勞工周休二日,再利用函釋「偷」掉七天假?而這些雇主在給予勞工周休二日前又有沒有向勞工說明調移七天假一事,需不需要經過勞工同意?若勞動部有相關數據能提供,或許能減低社會的誤解,再向他說聲「抱歉,我們都誤會你了。」
第二,從郭芳煜的口中,調移七天假成了雇主讓勞工落實周休二日的階段性任務,但假就是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早在1997年加入二二八紀念日後就已經明訂19天國假,而雙周84工時晚自2001年元旦實施,哪有道理前面的法條是為了配合後出政策而存在?就算中間(雙周84小時)七天假曾成為勞工提早落實周休二日的關鍵原因,但在單周40工時下,這樣的調移原因消滅了,早就存在的19天國假本該就是勞工所該享有,郭所說的61%勞工不該強佔七天假,個人實在難以認同。
勞團─財團光譜兩端 政府該如何抉擇拿捏得更有智慧
勞工團體與企業財團本來就是光譜的兩端,各自爭取對自己最好的利益理所當然,而政府作為雙方拔河的那條紅線,本來就會在其中抉擇拿捏,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但當總統蔡英文選前說「和勞工朋友站在一起」、「不會造成勞工實質損失」因此不砍七天假,成為勞團反彈最強烈的原因、痛批背棄承諾,所謂的「實質損失」又在郭芳煜一席話好似61%勞工貪得無厭,個人並無意見,只是這個政府要記得,你們所說的一字一句都會被歷史所記載。
勞工等了16年的單周40工時,不管是被「偷」、被「調移」、被「消失」的7天假,不可諱言,藍綠怎麼輪替,這個國家始終把勞工放在企業財團後的第二順位,台灣勞工工時長年排在國際前茅,並不是個值得光榮的事,讓勞工既落實周休二日又放七天假又有何不可?如果政府還是覺得勞工的假太多,麻煩就直接跟勞工朋友說吧!不要只說「國定假日要一致」,卻是勞工砍7天而不公務員恢復7天假,這種充滿漏洞的論點,這樣的砍假理由真的有說服力嗎?
最終在選舉日來臨時,每位勞工朋友跟郭台銘一樣都是一張選票,到底誰的影響力比較大?光譜的兩端,政府該踩在哪個位置上,這可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選擇題,假不是不能砍,只是蔡政府的確需要拿出更有智慧且具說服力的論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