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某報記者對內政部長徐國勇提問,針對港人在台殺人嫌犯陳同佳返台投案一案,政府處理態度是否前後不一,是否睜眼說瞎話?引發徐部長的大動作回嗆。就相關新聞畫面看來,我們可以知道該名記者疑似是以咄咄逼人的語氣,意圖挑起政府官員的情緒性反應,來達到新聞效果,而,他確實辦到了。
有關陳同佳返台投案乙案,我政府的態度,從一開始認為港府挾有政治目的,所以並未積極同意受理陳嫌投案,行政院蘇院長也說不會落入中國的圈套,到後來因各界對於司法管轄主權喪失問題熱議,即改為香港不辦我們辦。就這些日子政府說法的轉折,確實讓人覺得政府在處理此事投鼠忌器,一下子要顧慮政治算計、一下子又得回應司法主權的維護,處理此事確實有前後不一情形。
在這件事上面,前後態度不一不可以嗎?此事涉及層面複雜,陳嫌一案不僅是殺人案,更是引發了香港一連串反送中事件的導火線,從今年3月迄今,港人已進行多次大型集會遊行,甚至多人因此死傷,亦有上千人遭到港警逮捕,整個香港社會動盪不安,整件事情已提升至政治事件,更涉及了中港台關係的發展,台灣在面對陳嫌來台投案,會以政治考量無可厚非,畢竟在案發後多次與港府交手的經驗,港府也是以政治考量來做回應(或者該說是不回應),所以這不是單純的司法案件而已,由政府最先的拒絕港府所提的自首、不落入一中圈套,到現在的派員主動赴港接人、歡迎投案等,就可以看出政策方向的調整(或者該說是轉彎)。
轉彎就轉彎,如果是經過仔細考量,提出更好的策略來因應問題,政策不可以轉彎嗎?難道要抱殘守缺,鐵板一塊,說不改就不改嗎?又不是要死守四行倉庫,不能因應時勢作出判斷,這才是有腦袋有問題的決定。政治本來就瞬息萬變,國際關係的交手更是一門藝術,本案政府的轉變,從媒體即可約略窺見脈絡,其實政府早就知道港府可能在陳嫌出獄之後來返台自首這一招,依政府國安機制,不可能無事先劇本演練,劇本也一定有多種設想,只是這種事就是假設一大堆,但是沒做不知道,所以就挑了其中一個劇本來演,看看風向再來調整,就是今天的這個局面。
對事情處理態度前後不一,當然是因應情勢所需;至於睜眼說瞎話,就是人身攻擊,這擺明了要激怒對方,只是很可惜,徐部長也跟著記者的劇本走了。政府常常為求時效,所以在無足夠前置作業時間之下,即倉促推行政策,被與論攻擊之後再縮手。而公部門的訓練就是要為政策辯護,為政策辯護無可厚非,畢竟這是公部門你自己要推的事情,你不來辯護誰辯護,但問題在於這個「政策」到底是誰要推的?是公務人員?是民眾?還是政治人物?這個用膝蓋想就知道,當然是「政治人物」要推的,目前的政治制度,只有政治人物才有權利讓提出的政策執行,因為決定權在政治人物,就是首長,但是這個「政策」到底事前前置作業是否妥當,這就不是政治人物關心的了,他們只講求時效(跟某藥廠大不同,不會先研究不傷身體、再講求效用),頭先洗了再說,有時落得騎虎難下的下場,最令人傷心的結果,是簍子捅了還要推底層公務人員來自圓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