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因所有權爭議,國史館將蔣家後代蔣友梅、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等10多人列為被告,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所有權及管理權之訴。今首度開庭審理,國史館認為兩蔣日記為中華民國所有,應交由國史館管理。蔣家律師則認為兩蔣日記屬蔣家私有物,國史館無確認之訴的利益,請求法院程序駁回。法官諭知下月舉行不公開調解,希望雙方能達成共識。
兩蔣日記在蔣經國過世後,原由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保管,2005年其未經所有蔣家人共識同意,把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2010年,天下文化及中研院近史所欲出版日記,引來蔣友梅不滿,於是提告蔣方智怡,雖然後來撤告,但蔣家對日記保管仍無共識。
2013年,史丹佛大學向美國法院提出確認所有權官司,將蔣家後代及國史館全部列為被告,主張擁有日記所有權。
國史館認為,兩蔣日記中屬兩蔣任職總統期間的手稿,符合《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文物範圍,依規定為國有財產,由國史館管理。其中夾雜的公文書,屬中華民國所有,也應交給國史館管理。而非屬任職期間的部分原為兩蔣個人所有,但國史館主張其經由保管人蔣方智怡贈與而取得保管權,蔣介石生前交付日記給蔣經國,再由蔣經國於生前交付給蔣孝勇,蔣孝勇再交付給蔣方智怡。兩蔣生前即委任交付及公開責任給歷任保管人。國史館長吳密察日前表示,多數蔣家人已將日記權利捐給政府,呼籲尚在猶豫的蔣家後人將日記權利捐給政府,讓日記早日回台。
國史館向美國法院主張,日記歸屬涉及我國法律,證據及證人都在國內,要求先將訴訟移轉到台灣審理。美國因此於2015年9月停止訴訟,等台灣判決結果出爐,再繼續根據此判決審理。
國史館於是在2015年11月,將蔣家後代列為被告,像臺北地院提起訴訟,11月11日首度開庭。下月將開調解庭,邀雙方到場討論,希望能達到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