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保防法 羅致政:要強化保防 但以維護人權至上

2016-11-2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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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政強調,他推動「保防工作法」制定的首要目的,是在於保障人權,絕非給執法單位一張空白支票。(資料照,蔡耀徵攝)

羅致政強調,他推動「保防工作法」制定的首要目的,是在於保障人權,絕非給執法單位一張空白支票。(資料照,蔡耀徵攝)

除蔡英文總統下令國安局將保防工作法制化,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羅致政在立院也同步推動立法。羅致政說,《保防工作法》目前仍在草擬階段,他的版本重點將著重於事前防範,也就是希望透過強化保防手段嚇阻共諜來台滲透,而非事後懲處、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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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保防法的基本精神,也必須以維護人權至上,絕不允許國安保防部門再出現濫權搜索、違法監聽等侵犯人權的行為。

羅致政認為,現行法令對於涉共諜案的退伍軍人和民人的刑責過輕,這部分也必須修法加重涉案人的刑責,同時立院雖已修法,將砍掉涉共諜案退將的終身俸,但這些都已是事後的懲罰,機密洩漏已難補救,因此必須要在前端就進行預防,而現行法令仍存在諸多漏洞,像這次又發生退將去中國參加政治活動的爭議,現行法令對退將的言行完全無法約束,他認為包括赴中退將,未來也應該列為保防重點對象。

羅致政透露,他曾詢問前國安局長楊國強,如有共諜在總統府周邊的餐廳佈建,或是透過來台陸生在校園活動,國安局是否有能力掌握?楊國強坦言「沒辦法」,顯然台灣有很多保防漏洞,難以防範共諜滲透。

羅致政指出,共諜除了滲透軍中,其他政府機關像是總統府,過去也有高層的參事遭吸收,不具軍人或官員身分的退役軍官甚至台商都是滲透對象,因此保防工作不能只侷限在軍中,還包括機關保防和社會保防的強化。

但現行的保防機制,事權分散如同多頭馬車,有時還發生各自為了搶功破案而不願分享情資,未來透過立法整合保防體系的事權,也是「保防工作法」的重點。

此外,有鑑於今年初曾發生憲兵和軍事安全總隊濫搜民人案,羅致政強調,他推動「保防工作法」制定的首要目的,是在於保障人權,絕非給執法單位一張空白支票,是要透過立法,清楚律定保防部門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在無法源依據情況下擅自進行保防工作,同時也要讓這些保防工作的執行過程能夠被國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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