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法案最快將在下周於立法院審查,反同團體極力主張另立《同性伴侶法》,不過有多個已經養育子女的同志家庭今(21)日召開記者會,盼立法院修正《民法》通過婚姻平權法案,不要再讓他們與小孩繼續當法律上的陌生人,讓他們的小孩可以有完整的家庭,而7個同志家庭也將提起集體訴訟,爭取孩子的權益。
服務同志家庭超過10年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家會),發言人曾嬿融指出,全台灣與他們連結的同志家庭已有上百個,有超過100個由同志家庭養育的小孩,從還在媽媽肚裡到已經上高中、出社會的都有,但因為《民法》限制雙親只能一父一母,讓他們被迫只有一半的親權,完全不符最佳利益。
女同志母親潔麗去年生下龍鳳胎,懷孕期間因身體狀況在醫院安胎1個半月,但因她與伴侶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除了發生狀況時伴侶無權簽署文件,就連生產後她人在恢復室,伴侶一開始也不被同意去探望小孩,只能靠熟知她們狀況的醫護人員協助。潔麗疾呼,同志家庭在台灣社會有諸多不便,希望可以還給他們平等的人權。
帶著1歲多的「布丁」出席記者會的女同志媽媽喬婷說,她與伴侶努力經營家庭,但孩子在身分證上仍只是單親,平常共同照顧孩子的伴侶,竟與孩子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就連帶著小孩到銀行開戶,也因缺乏法律關係而要耗費多時,伴侶公司長官也只是恭喜她們喜獲麟兒,卻無法依公司規定致贈紅包。
無親屬關係 子女權益屢受阻 律師:凸顯法律無法解決現實問題
協助7個同志家庭打親權官司的律師翁國彥說,這些同志家庭與一般家庭都沒有不同,但要收養另一半的小孩時,卻被最高法院以收養者並非一夫一妻為由駁回。他認為法官無視實在生活經驗、未成年子女利益迫切需求,突顯了法律無法解決現實生活的問題。
另位律師林育丞也強調,希望司法、立法者積極回應同志家庭的訴求;他也指出,德國的《同性伴侶法》並不完整,同志家庭仍耗非常多資源打訴訟,盼台灣修法能夠畢其功於一役,直接修正民法解決同志家庭的法律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