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在今(22)日表示,對於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並涉及1700多名勞工權益一事,已於下午派員前往總公司查訪,並要求復興航空秉照相關就業法辦理,也收到興航的大量解僱計畫書。
勞動局表示,復興航空公司已在下午提交大量解僱計畫書,秉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第1項規定,必須在10天內進行勞資自製協商,若復航未依法辦理,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範,將會由勞動局於10天內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針對解雇計畫書的內容進行協商並適時提出頂替的新方案。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表示,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雙方協商期間雇主不得任意將預告即將解雇的勞工調職或解雇,否則屆時可能罰下10萬到50萬元罰鍰。
同時勞動局也指出,目前初步檢視興航的大量解僱計畫書,上方提及資遣方面會按《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的部分過於籠統,要求復航提出更精細的方案說明。
而勞動局局長賴香伶也出面表示,此案應以保障勞工權益為最優先考量,呼籲復興航空應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