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買房案沸沸揚揚,特權說、炒房說甚囂塵上,筆者曾從事不動產經紀一段時間,嘗試以經驗解析此事,有助釐清韓角色與事件本質。
一、 韓應非炒房老手
理由在於,極少投資客會在初入炒房圈,就「越級打怪」買高總價豪宅,一般多是選擇「低總價」、「小坪數」等好脫手的產品開始練功,等到經驗足夠才會往上嘗試團購高總價、大坪數的產品。以目前韓與相關人士說法研判,韓應無多次進出買房的跡象,第一次投資就買高總價,不像是炒房維生的投資客所為。
二、 小咖才炒房,大咖炒地皮
筆者以往工作過程中,經常與形形色色的投資客交手,其實他們的生活形態與外在形象,與你我周圍的常人無異,穿著樸素、騎機車看屋、不斷物色各種物件、有價差投資空間才願意出手,這些特質說穿了都是「小奸小惡」民間百態,偷雞不著蝕把米虧錢出場的也所在多有,比起那些玩重劃、圍都更的「玩家級」大咖,簡直就是「庶民」無誤。
三、 投資客類型之一「投資自用兩相宜」
買預售屋比成屋好處在於可慢慢付款,不若成屋須一次付清兩成以上自備款,自然壓力減輕許多,因此也是投資客玩槓桿遊戲的最佳標的,高槓桿高獲利是一種情形,但其實也有一種「投資自用兩相宜」心態的買方,也就是不排斥交屋慢慢賣,甚至長期看好就出租的個案,就事件演變到買方向賣方借貸兩成差額,甚至有20年如同房貸的貸款情形來看,自然不能排除韓到最後一刻仍有自住的想法,否則應不至於不及向仲介代銷進行託售才是。
說到底,買了7200萬的房子,對於一般人而言,自然很難與庶民畫上等號,但必須要說的是,假設韓不是專業的炒房專業投資客,惡性其實不大,其所作所為最重也不過就是貪小便宜等待賺價差的普通買家,何況當時韓也沒有當大官的可能與打算,何苦將當時的他看作偉人來要求呢?因此把韓視為1/2個庶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應該是可以接受的說法吧?
*作者為台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