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低汙染產業」項目遭刪減 環團要經濟部給交代
此外,針對「豪泰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於特定地區中登記臨時工廠,潘正正指出,原於2010年版《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4條附件中,瀝青產業原列屬於「非低汙染產業」,但經濟部卻在隔年修法,將「非低汙染」的產業認定調整,內文指出,欲登記工廠只要經由經濟部輔導、協助取得環保許可文件,就可以視為低污染事業。潘正正指責,修法公告前,經濟部早已將豪泰列為合格申請名單中,究竟到底符不符合法規程序,前後順序明顯有問題。
潘正正認為,經濟部必須出面回應為何豪泰瀝青廠能在附件修訂前偷跑,要求相關單位提出環保許可文件,作為民間團體的監督標準。此外,她也提出,經濟部2013年將瀝青業等原50項「非低汙染產業」項目剔除到只剩36項,並改由縣市政府認定項目的理由為何?盼獲經濟部實際回應。
吳其融也表示,在調查特定地區的200多間廠商中,位於彰化社頭員林大排旁的「夆昌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更令人匪夷所思,為何皮革廠得以被認定為低汙染產業闖關通過,根本無視經濟部認定的36項「非低汙染標準」,讓這些具汙染前科紀錄的工廠能就地合法。
最後,地球公民基金會成員再次重申,立即停止並檢討「未登記工廠輔導和經營方案」,拒絕《工輔法》第34條修法、工業用地只租不售,讓農地回歸農用、工廠用地工用,要求產業用地政策必須通盤檢討,重新調整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