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所載,蔡政府開始啟動司法改革列車,為此還大張旗鼓召開相關會議。對此,筆者覺得很有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年金改革,熱鬧無比,但罵聲不斷。改革永遠是一場賭注,賭對上天堂;賭錯下地獄。如果認為開個幾次會議,讓大家「盍各言爾『欲』」,然後就可以一帆風順,大家都滿意?抱持這種思想的人,不是天才就是白痴。
改革的方向是對還是錯的差別就在於執政者的眼光和抗壓性,如果執政者認為改革的方向是對的,那就咬牙吞血撐到成果出來。否則看似廣納各方言論,其實只是讓既得利益者吵架的機會而已,然後執政者就會得到一個「無能」的罵名。
「歷史不遠啊!」
前言結束,回歸正題。就司法改革來說,筆者認為改這兩點就好了。
一、法官(檢查官)的淘汰機制
任何職務,一旦有了「終身保障」的設計,就是給了少數投機份子的可趁之機。反正不管我如何的廢,你們都不能動我,要動我還會被冠上「干預司法、影響司法獨立」的罵名。如此一來,若我是心思不正的投機份子,我只要在進門之前裝乖寶寶就行了,進了門後,我就是神了。然後遇到我的人,只能算你們倒楣。而這些倒楣的人民,除了怨運氣不好、咒罵這個法官外,氣就只會出在執政者的身上,不然當叫你/妳要當家呢。
然而,淘汰機制的設計基本上就決定了這個制度的八字。如果機制不能做到去蕪存菁的效果,而是做做樣子而已,那反而會成為不良法官的保護傘的話,屆時蔡政府就準備戴下「無能」的皇冠了!像之前有新聞報導,有些出了事的檢查官被調到偏鄉去,也不能開除他,所以偏鄉的國人都是次等公民就是了?
如果說真要開會的話,討論淘汰機制還比較有意義,分組辯論、邏輯推演,討論出一套最有辯別力的機制出來,然後就實施就對了。等實施一段時間後,再來檢討、改正。
二、限縮法官的「自由心證」
光看小標容易讓讀者誤會,但筆者一時也想不到精準的標題,不過舉個例子讀者就能理解了。「實質影響力說」vs.「法定職權說」,法官的心偏向某一邊,其結果可能會不一樣了。然後我們人民一旦遇到司法案件時,第一要務不是相信司法,而是去廟裡去擲筊,當一個國家的司法給人民這樣的印象時,人民當然不相信司法,更不會去相信法律,更是昭告投機份子,你們就鑽吧。
因此,是要學海洋法系以判例來規範法官的心證,或是由司法院(最高院?)統一做出解釋,然後規範所有法官的。如此一來,對於重大的司法案件上,國人、百姓才會有比較一致的判決預期,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感才會慢慢累積,而不是每一個判決出來就成為電視名嘴吵架的話題。
*作者為關注歷史的自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