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8日舉辦第二場「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紀錄片導演黃惠偵談到同志收養問題,她指出,同性伴侶要收養的孩子,是在照顧異性戀製造出來不要的小孩,是要幫忙解決問題,作為一個同志小孩,「這個社會曾經讓我以為我必須仇恨我母親才是一個正常的人,就是你們讓我覺得我的人生好悲慘」,她說,那才是她的人生最痛苦掙扎的原因,而非媽媽是同志。
黃惠偵說,反方很擔心修改《民法》第972條後會破壞婚姻,讓家庭價值崩毀,但婚姻不就是兩個相愛的人要以共同永久生活為前提訂定的契約嗎?婚姻成為法律保障的絕對不只是相愛,如果法規能保障愛,社會就不會有那麼多事情,而是保障很現實的柴米油鹽等生活權益。
家庭與婚姻不需要神聖化到特定的人才能擁有
黃惠偵指出,現在有多少同性戀因為要順從傳統價值,讓她嫁的人也很痛苦,現在修訂這幾個法規只是要把不明確的字眼修正,適用到每個人,她說,家庭與婚姻有其美好之處,可以不需要神聖化到特定的人才能擁有,「婚姻不是異性結婚能拿100萬,同志進入後只能拿50萬,婚姻不是補助」。
「現在有多少家庭是屬於我們認為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正常家庭?」黃惠偵說,大家要老實面對現在處在什麼樣的時代,現在是個低薪時代,假設家庭只靠爸爸養家或是雙薪家庭的爸媽都在工作,「小孩恐怕跟父母親都不是很熟」,家的樣貌本來就是多樣的,有些家庭就是跟我們以為的不一樣,「只是在於我們願不願意承認」。
同性家庭小孩的痛苦 「是因為你讓他覺得不如人」
黃惠偵表示,對於這些不一樣的家庭,要不要讓他們擁有和我們一樣的權利?現在只是要讓一個過時的法律能夠符合現在社會狀況,而非想像中的家庭。她也質疑,同性家庭中的小孩是不是真的過得不好?「如果有,是因為你讓他覺得不如人。」
黃惠偵以自己為例指出,作為一個同志家庭的小孩,這個社會曾經讓他以為,必須仇恨她的母親才是一個正常的人,「就是你們讓我覺得我的人生過得好悲慘,那才是我的人生最痛苦掙扎的原因,而非我媽媽是同志」。她說,如果有些家庭無法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那我們要做的事是在能力所及下協助她,「而不是告訴她說你跟你的家庭不合格」。
此外,黃惠偵也說,如果只立一個法適用同志,那也忽視了其他不想進入婚姻的人的權益,現在有多少年輕人不想進入婚姻也不想生小孩?「他們的權利也該受到一樣的保障啊!」她呼籲,立法者要選擇保守,只看到眼前,讓那些否認自己有歧視的人這樣對待同志,還是要做一個看得夠遠的立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