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農族內,若一個男人沒有獵槍會被村民取笑」,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在今天(29日)上午10時開庭。王光祿於開庭前在最高法院外表示,「希望將原住民的傳統文化還給我們」。
王光祿自稱為獵捕山產給年逾九旬母親吃,民國102年7月以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法,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王光祿暫緩執行。此外,最高法院日前則發布新聞稿說,顏大和提出非常上訴理由書後,二度另提補充理由書,陳述法律見解,請求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發動職權調查相關問題,並通知到場陳述意見及選任相關專家提供諮詢意見。
而今天場外有多個原住民團體聲援王光祿,包含原住民青年陣線等民間團體,而他們也召開記者會,提出3大訴求,包括「就原民狩獵涉犯野動、槍砲刑事案件,在最高法院釐清相關法律爭議前,停止偵查及審判」、「調查程序及解釋法令,應充分尊重原住民族文化,還獵人清白」、「此案對原住民權利影響甚鉅,且引發族人強烈關注,在取得檢方及被告同意後,直播公開審理」。
非常上訴案,邀檢辯雙方當庭表示意見,將寫下台灣司法史上非常上訴開庭首例,王光祿會在律師陪同下到場。最高法院開庭時,將開放旁聽席52座位,記者席12座位,上午9時50分前入法庭。
庭末,法官諭知農委會、警政署與原民會等單位,12月13日前各呈報2名到3名專家名單,以利下次開庭。而王光祿律師希望下次能到部落開庭,或開庭以直播方式,讓原住民等各界人士了解開庭進度;法官則回應待合議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