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重返執政,確實慓悍,對「非綠組織」似乎抱著志在必剿、志在必得的決心,就政權輪替大風吹之政治現實,似也無可厚非,但若機關或單位非全官股或全公營,欲期一夕翻盤,難度必然不低,無視董監事席次硬取,就算最終奪得經營權或主導權,還是難免滿臉豆花。
最近的兩個例子,一是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二是中華文化總會,前者被定義為「黑道把持」,後者被斥之為「斯文掃地」,面對他們心目中黑、白兩路組織,民進黨政府都使出「技術性流會」的絕招,但能否順利收場,猶在未定之天。
文總流會 準備三個月後解散?
文化總會兩次流會,第一次是原任人馬的執行委員不出席,讓蔡政府新加入之會員不能通過審核入會,當然就避免蔡政府以席次優勢拿下總會人事權;當輿論蜂起,並支持原任會長劉兆玄理當辭職後,第二次執委會卻在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請出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協調後,另一批執委缺席,使得第二次執委諮委會議不能順利召開,當然,六百多人的入會申請也得暫且擱置。劉兆玄黯然宣布離職,不再搭理會務,至於未來文化總會如何召集新的會員?如何由新的執委選出會長,他揮一揮衣袖,再無懸念。
懸念留給蔡政府的內政部傷腦筋去,照人團法的規定,會長既辭就要由理事(執委)互推代理,內政部能做就是發函文總,要文總在三個月之內完成改選作業,新執委進不來,舊執委也不知王柯喬不喬得出代理人,至少劉兆玄打包之後,文總爭議迄無下文,選不選得出來,民進黨政府真在意嗎?顯然未必,立委陳其邁直截了當要求內政部依照人團法,若三個月未收歸「公有」,就宣告解散。
北農流會 有違反公司法之虞?
文化總會橫豎是個給權力者擦胭脂的冷單位,散了就散了。台北農產公司則不然,至少這幾年還是頗能賺錢的公司,官股董事與監察人共十三人也都拿了合計一百八十萬的端午與中秋兩節獎金,即使不是肥得流油,但肯定也是美得冒泡的位子,長期由雲林張榮味家族「把持」,可想而知,民進黨有多麼眼紅,柯文哲就任第一年,民進黨按兵不動,待蔡英文就任總統,民進黨再無法按耐,從菜價飆漲到「經營不善」都成為民進黨要「整頓」北農的理由,尷尬的是,賺錢豈能謂經營不善,菜價壓制不力又無實際證據。
結果,北農改選之日,算一算依舊沒有席次勝算,官派董事集體缺席,要讓官派監察人策動股東大會,企圖再拉攏百分之五的股東支持,就能將官股股權上調到過半,算盤打得是釜底抽薪,不過,卻引來違反《公司法》的疑慮,依法「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所謂「不為召集」和「不能召集」顯然和北農能召集而技術性流會有異,而所謂「為公司利益」又更複雜了,改組賺錢的董事會又豈合乎公司利益?中華民國法律沒有更生人不能開公司這一條,又如何定義張榮味系統就不合乎公司利益呢?
更尷尬的是,北農三席監察人,沒有一席掌握在農委會或北市府手中,如何順理成章?而蔡英文總統選前選後說的「不會整碗捧去」,難不成是要破罐破摔,砸完了事?
法都廢了 誰還記得紅十字會?
文總和北農之外,數月之前,為了央廣和中央社人事,同樣爭議一輪,央廣是一席董事請辭,讓民進黨政府順勢更迭人事,中央社鬧了一場,民進黨政府暫且偃旗息鼓,明年再戰,也是水到渠成,要不要急於一時收繳所有資源?算盤也該仔細撥撥吧?
打掉一個攤子容易,收攏一個場子不易,誰還記得蔡政府就任第一樁大張旗鼓要「改革」的紅十字會?原任會長王清峰拒絕提前交棒,一輪猛攻之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就被廢了,紅十字會提出的聲請釋憲案,遞出去尚無下文,後續相關該改的章程不知進度如何,最重要的,「改革」就此人間蒸發,無人聞問,但好好的一個機關,士氣皆散,人心全冷,為公益NGO奉獻心力的人員,都成為政治權鬥下的犧牲品,當然,民進黨政府眼睛裡是沒有這些人的。如果這就是蔡政府的「絕招」,那真是不折不扣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七傷拳,弄不好自損五千都有可能,划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