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報導,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經在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擁有未申報豪宅,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擔任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的台北市議員阮昭雄,今(20)日下午前往監察院告發要求調查,監院方面並由今天的輪值委員王幼玲接案。阮昭雄表示,大安區房子持有的時間正好是韓國瑜夫婦仍擔任公職的期間,其子女也都未成年,需依法申報財產,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卻遺漏了,因此是一個可能漏報且違法的行為。
阮昭雄說,在《公職人員申報法》裡面有特別規定,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動產、汽車都必須依法申報。 阮昭雄說明,韓國瑜是在1993年2月至2002年1月擔任立委;李佳芬則是在1998年3月至2010年2月擔任雲林縣議員,而房子所持有的時間是1996年8月購入到2009年10月賣出,賣出的金額約6千多萬。
阮昭雄說,經《壹週刊》查證以及大安區民眾陳情,他們明確指出韓國瑜夫婦就住在這個地方。阮昭雄表示,根據《壹週刊》指出房屋持有者是李姓,因此合理懷疑就是李佳芬女士,所以特別來監察院要求調查韓國瑜夫婦是否有漏報財產之嫌,韓國瑜豪宅爆料不斷出現,且有前言不對後語的情形,呼籲韓市長親自出面說清楚,不要推給發言人。
個人身分提告 阮昭雄:接到民眾陳情
不過,阮昭雄強調,他今天並非以競選辦公室身分,而是個人身分前來提告。
稍晚,韓國於競選辦公室並在下午赴北檢對《壹週刊》和阮昭雄提告。對此,阮昭雄回應,他是基於台北市議員的職責,接受到大安區當地民眾的陳情,陳情中指出韓國瑜夫婦在大安區持有房屋,因此,《壹週刊》報導中李姓屋主為韓國瑜夫婦可能性極高?阮昭雄強調,在《壹週刊》中李姓屋主持有大安區房產時間,又與韓國瑜擔任立委以及李佳芬擔任雲林縣議員期間重疊,韓國瑜夫婦擔任公職所申報的財產,以及韓辦記者會公開的資料卻沒有大安區的房產。
阮昭雄指出,根據《公職人員申報法》,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動產、汽車都必須依法申報,因而特來要求監察院調查韓國瑜夫婦是否有違法漏報財產之嫌,希望能透過監察院的調查能夠知道真正的房屋持有者是誰,讓整件事情水落石出。阮昭雄表示,要再次呼籲針對豪宅房產的議題韓國瑜應親自現身說明,而非每次都由發言人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