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為了同志婚姻舉國熱鬧滾滾,什麼十大金句、八大驚句都出籠了。再加上先前看了一部女同志電影「因為愛你」(原片名:CAROL)深有所感,不免要說上兩句。
不過要聲明的是標題是「一位佛教徒……」,意思是這是我的個人看法,並不代表全體佛教界。然而佛教界不能不表態,且看:
一、玄奘大學的昭慧法師力挺同志,她還為女同志證過婚呢。
二、兩位意見領袖也力挺同志,一位是佛光山的星雲大師,一位是寓居印度的達賴喇嘛。
三、已圓寂的聖嚴法師生前曾說:若同性戀者能做到安心、安身、安家、安業「四安」,那也沒什麼不能接受的了。(見法鼓山傳燈院臉書)
佛教一向給人茹素、禁慾、持戒嚴謹的形象,對於這樣「離經叛道」之事他們怎會認同呢?問題就出在這裏,同志之愛是離了什麼「經」、叛了什麼「道」?
沒有沒有,世尊說法45年,三藏十二部浩瀚如海,你找不到世尊以隻字片言說「可」或「不可」。當然,找不到不代表「可」;反之,找不到也不代表它「不可」。換句話說這是個模糊地帶,可或不可一直未成定論,僅能由後人自行解讀。
以下本文擬由佛教基本教義來探討同志之愛正當否?選擇的是「八正道」與「三法印」為切入點。
一、何謂「八正道」?男男戀或女女戀都「不正」嗎?他們犯了邪淫戒嗎?
「八正道」是指八種出家、在家皆應恪遵的基本行為律則,分別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詳細內容不多說,單看八個「正」字即知強調的是端正的、不歪斜的道路。這是舉世認知的法則,不惟佛教如此。
另外在「五戒」中也有一條是「不邪淫」戒,意思是身為在家人必須忠於配偶、婚姻,不允許感情、性愛出軌;這也是舉世認知的法則,在某些國家如中東,其戒條很可能更嚴呢。
問題來了。誰規定你的配偶一定是異性?誰說「異性相吸、同性相斥」?就不能「同性相吸、異性相斥」嗎?世尊生前太忙了,他忘了制定這條戒律了嗎?
依反同者的說法大致認為:同志之愛違反天性、破壞宇宙常軌的運行、令家庭有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不合人倫之道云云。為什麼佛教無此看法?
佛教認為宇宙的運行、人生的命運皆源於「緣起」(依緣而起、非天生、非命定、非神造)。正因為「緣起」故而人可以掌握命運、改變命運。因此一位女子很「man」、一位男子很「娘」皆是他自己的業力使然,絕非魔鬼在內心作祟、讓他與常軌不合。
二、何謂「三法印」?男男戀或女女戀都不合乎「法」嗎?
「三法印」指的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在某個意義上來看「無常」、「無我」與「緣起」是相通的,指涉了生命並非天生與命定,它是變動不居、無法自主的。唯有透過修行與證悟方能擺脫輪迴與桎梏,徹底解脫與自由、獲致生命的不生不滅,也就是進入「涅槃寂靜」的狀態。
因此以世俗眼光來看男男戀或女女戀是「不正常」,但什麼又是「正常」?每個眾生皆擁有獨立的個體,此個體依其共業與別業而輪迴受生,故而世間的戰爭與和平、痛苦與快樂、醜陋與甜蜜皆是以上二業牽引使然,絕非神造或是「本然如此」或是「天道循環」。再簡單地說,在無常、無我、緣起法之下,哪來的「正常」與「不正常」? 同志心裏很苦,他會想著:「老天爺為何把我生錯了?我為什麼與別人不一樣?」依佛教的看法依然是「緣起」與「業力」使然。
凡事都歸結於此是不是又太宿命論了?不,宿命論是佛教極力反對的。正好相反,因為「緣起」與「業力」因此凡事是可改變的。同志需要改變什麼嗎?我想不必,但需要學會寬容,寬容那些不暸解他們的人。
從「八正道」到「三法印」,我認為同志之愛並未逾越佛教教義。
*作者為東吳大學中文系兼任助理教授、人間福報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