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林彥廷則說,上周他去屏東某公立高中演講時,很驚訝提問表單裡獲得學生讚數最高的問題是:「請問我們今天用成績高低判斷1個學生做人好壞,您同意嗎?」林彥廷非常困惑為何會有這樣的問題,一問同學才知,有老師上課對同學說:你成績爛,沒救了。
大學教授:遭受羞辱,學生尊嚴會被毀損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他今年50多歲、在國立大學當教授,可以想像他從小到大是非常受老師肯定與呵護的學生,但當他看到人本揭露的錄音檔,也會記得:「我曾經也抽到這種籤王。」
「我剛聽到這樣的錄音,我心裡的創傷都還在⋯不要以為這事會忘記,我雖然被打得比較少,但我無法忘記同班同學如何被老師羞辱跟懲罰,不只是受罰同學創傷,看到的、耳聞的、浸泡在這樣情緒的我們,都是創傷的世代。」黃嵩立說。
黃嵩立表示,他非常希望政府能下定決心改掉這樣的惡性循環,教育是要培養並尊重學生的尊嚴、人格,若在這過程中羞辱學生,學生尊嚴是被毀損的、長大就會覺得尊嚴是不值一看的東西、會覺得成績成就很重要,認為當今社會應該透過法律制度來修正過去教育的錯誤。黃嵩立也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表示,所有教育都必須以尊重學生尊嚴為前提,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並且定義精神暴力包括「造成長期損傷的人際互動」、「孤立、忽視、偏心」、「取笑兒童情感」等等。
賴芳玉:言語暴力規範應納入《教師法》母法
在律師賴芳玉看來,學校體制其實是在複製父權結構、是一層層剝削的組織,學校剝削老師、老師就剝削最弱勢的學生。對這樣的狀況,賴芳玉說過去《教師法》想將言語暴力納入明確規範,教育主管機關卻回應,「目前已有相關細則定義教師之違法處份包括『體罰、誹謗、公然恐嚇及身心虐待』」,對此,賴芳玉建議,若將這些規範列入母法,效力會更為清楚。
賴芳玉也說出言語暴力對孩子的長遠影響:「父權結構下小孩被教導的是恐嚇、恐懼跟自卑,我們用創傷教育這些小孩,自己也被這樣教育過⋯你們是否沒有信心?覺得自己再怎麼做都不好?在學校老師是神一般的存在、對學生有打分數的權力,不只是成績,也包括評價學生在學校表現如何,高過父母給學生打分數的權力,而我們要教孩子恐懼還是學習的渴望?我們是個無動力的世代,不是要反思孩子沒動力,而是要反思我們做了什麼,是不是給了孩子恐懼、自卑、羞辱的連結?」
「現行制度是鼓勵老師霸凌學生嗎?」
台中市家長維護學生權益促進會籌備主任委員許佳弘表示,老師的言語霸凌層出不窮、難以解決,問題在個人修養跟不良制度,而以現行校園霸凌申訴制度來說,無論學生背景,都是必輸:「老師霸凌學生,學校不受理、無法申訴。他上課霸凌學生還有薪水拿?現行制度是鼓勵老師霸凌學生嗎?」許佳弘呼籲政府應將老師霸凌學生態樣納到相關法規中、給學校有效公平救濟之管道,「如今20年過去,我們還要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