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再爆,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妻子李佳芬出售手上豪宅「東方明珠」,一舉賺了1642萬元,卻在申報所得稅時短報,事後遭中區國稅局抓包,但她仍未依期限補繳,因此被重罰120萬元。對此,韓國瑜競辦發言人葉元之表示,這是一般小老百姓都會遇到的問題,絕不是逃漏稅。
《壹週刊》報導,李佳芬在2007年5月1日購買「麗寶東方明珠」社區一間預售屋,其中房屋要價1638萬元(含車位380萬元)、土地2335萬元。2010年2月登記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同年3月以總價5820萬元將房屋出售,但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被中區國稅局認定短漏報這筆房地交易裡的營利所得,高達444.4萬元,需補稅81.8萬元,同時處以漏稅金額2分之1的罰鍰40.9萬元,合計122.7萬元。李不服對國稅局提告,最後2016年由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仍需繳稅定讞。
對此,葉元之受訪表示,當初李佳芬委託會計師處理報稅事宜,會計師根據國稅局當初核定的稅額繳稅,卻在隔了5年之後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上頭改採另種計算方式,會計師認為國稅局後來改變算法,有爭取權益的空間才提出訴願。
葉元之強調,這是一般小老百姓會遇到的問題,繳稅之後因國稅局算法不同要求補稅,這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絕對不是逃漏稅,「硬要冠上逃漏稅的稱呼,是很不好的人格抹殺。」葉元之也反酸,總統蔡英文的哥哥蔡瀛南掛名董事長的正中企業,過去曾買假發票還被罰1千多萬元,這才是真的惡意逃漏稅。
葉元之也說,選舉不用到抄家滅族,韓國瑜跟李佳芬的房產都已完整公布,他們的家人不是公眾人物,如果連親人都要公布,蔡英文有10個兄弟姊妹,家中財產非常多,她才要擔心。
至於週刊報導,李佳芬在取得東方明珠豪宅所有權後短短15天就賣出,是否如韓陣營強調的買房是為了自住?葉元之則回應,韓國瑜夫婦的房子買進賣出都已公布,交給大家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