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台灣共有5萬4402對夫妻離婚,換算下來,平均每天有149對「曾經」的佳偶選擇分飛。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代,無論是想避免有離婚紀錄或真不想婚,許多人開始選擇不結婚。根據《華爾街日報》,在美國,這樣「只談戀愛、不結婚」的相處模式也日漸流行,不只是年輕一代的愛情關係,就連曾經離過婚或者已過適婚年齡的中年族群間,也吹起這波「分居式愛情」(Gray Divorce)旋風。
《華爾街日報》透過實際案例的分享,一窺這個新關係的相處方式。莎拉‧海曼(Sharon Hyman)與男友大衛‧德米特爾(David Demetre),已經以分居式的感情模式走過20個年頭。莎拉的個性外向,男友大衛則較享受獨處的時間,兩人平時不住在一起,不過大衛每周會到莎拉家住上幾晚,保有個人生活的同時,也積極維繫情感。大衛說:「我覺得如果選擇同居,我們可能走不到一起。」
另一對伴侶大衛·斯克里布納(David Scribner)與瑪麗蓮·布隆斯坦(Marilyn Bronstein),其相處模式則是平常不會特意瘋狂傳送訊息與對方聊天,但兩人會定期安排出遊計畫。大衛認為不能每天見面,反而更能保持愛情的熱度,讓共處的日子更特別。均曾離婚過的兩人,在這樣的關係中重新體會愛情最純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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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學家蘇珊‧布朗(Susan Brown)透過針對2166位50至65歲中年人的研究,發現此族群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擁有這樣的關係。密蘇里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科學助理教授賈桂琳‧本森(Jacquelyn Benson)則發現,男性選擇這樣的關係多是為了保有自己的時間,女性則是期待握有自主權。
當然,這樣的關係也有些缺點,因為缺乏法律的約束,只要其中一方不願繼續,就可以自由地離去。我們無法明確指出哪樣的關係比較好,不過從這種新型態的相處方式中,我們亦能對於戀人間的互動有所省思,學會在一段關係中適度給予對方空間。無論最後兩人決定以何種關係繼續參與彼此的生活,這些對於個人生活的尊重,都是一段長久關係中不可或缺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