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籠公投」將成為過去式!《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今(15)日在內政委員會初審完竣,除了廢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以外,全國性公投3階段門檻大幅下修,包揢提案門檻降為選舉人總數萬分之1、連署門檻降為1.5%,投票通過門檻則為同意票超過選舉人數1/4、且同意者多數。主持審查的趙天麟表示,今天開始起算協商期一個月,有機會在本會期完成三讀通過。
原《公投法》規定,全國性公投的第一階段提案門檻為前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連署門檻則為百分之5,投票須經全國投票權人總數2分之1以上投票,且有效票超過2分之1以上同意者才能通過,也被稱作是「雙二一門檻」,過去6次全國性公投,均因為投票人數不足而不通過。
今日初審決議,全國性公投提案門檻由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降到萬分之1,連署門檻則從原本5%降為1.5%。
至於最後投票通過門檻,委員會決議從雙二一改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1/4」,比照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的罷免門檻,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主張簡單多數決,保留至院會朝野協商處理。
為配合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發起的反核食公投,藍委費鴻泰提議,立法院提案公投門檻,下修至只要1/4立委同意,黃昭順也提議下修至1/3立委同意,但民進黨立委反對,最後仍維持原條文,即須經立院院會多數決。
廢除公審會 公民投票下修至18歲
其他條文修正,包括廢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中央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除憲法規定外公民投票年齡門檻下修至18歲,此外,主管機關也應建電子系統公投提案領銜人徵求提案及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