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國際經貿的公領域混了一輩子,理智上最令我氣餒的事,首推農產貿易--尤其是有食安之虞的貿易紛爭。這類紛爭的模式大同小異:一開始是某出口國爆發疫情或災變,各國相繼對其食品實施進口管制措施;而出口國政府和業者則全力採取撲殺、消毒、隔離、管控等措施,以控制食物感染的範圍。等到疫情或事變漸漸獲得有效控制、以及食安專家一再確認食物幾無健康顧慮後,沒有問題的食品就會逐一獲准在國內重新上市;而且往往是本國人已經吃了一陣子、確定幾無食用風險後,才會依國際常規要求主要進口國重新開放原有的市場。
可是在每一個民主國家裡,生產者和消費者手中眾多的選票,都是政客覬覦的對象;所以每當此時,就會看到出口國的政客壓著行政機關,要求儘快向進口國交涉市場開放的議題,而進口國政府在考慮對方要求之際,在野黨則往往伺機聯合內國的利益團體和學術界,利用消費者可能的不安心理來造勢、弄潮,以便和執政黨作對。對進口國的消費者而言,發生在國外的食安問題,因事不關己或訊息落差,加上市場上往往也有其他的替代選擇,所以都不會認真地看待,在這種情況下,有心人便很容易因勢誤導。因此,想要解決食安貿易引發的政治攻防,真的需要很大的耐心和民主法治素養,才有辦法平息。
我個人曾在2006-2012年間派駐美國,那幾年正值美國要求我國重新開放幾無狂牛病毒(BSE)疑慮的小牛肉或不帶骨牛排的進口,當時朝野吵得漫天巨響,我相信許多人應記憶猶新;目前我派駐在荷蘭,荷蘭人在經過20多年的努力後,今(2016)年9月間,終於取得美加兩國政府的同意,將小牛肉恢復輸銷這兩個主要的進口國市場(見第46期個經要聞)。歐盟許多會員國在20幾年前,相繼發生極為嚴重的狂牛病,許多人畜都受到感染;當時我國就對這些國家來的牛肉實施禁令迄今;如今荷蘭小牛肉得以輸往美加市場後,若想轉敲我國的門,恐怕也是遲早的事。
我個人雖然不是食安問題的科學家,不過一家人對食物和健康的關係,也算是相當的重視和關心,所以全家人的健康情形尚可。然而當我們一家在美國居住時期,曾和許多在美國的台灣朋友、美國朋友、以及其他的外國人,吃下不知多少台灣人當時不敢吃的美牛和漢堡。如今又在荷蘭居住了快3年,也和周遭來自許多國家的朋友或同事吃下許多被我國全面禁止進口20多年的荷蘭牛。
另一方面,日本及其他國家曾因台灣豬發生口蹄疫或豬瘟,迄今仍對我們的豬肉實施禁令;此外,每當我們發生禽流感時,這些國家也會同時禁止進口我們的雞肉;可是當我在台北工作時,和許多台灣人、在台的外國人都很「勇敢地」吃下許多日本人禁止的台灣豬和台灣雞。我和周遭的人都不是白癡,也都珍惜自家人的性命,我們這麼放心地吃,相信的是法治國家的食安機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