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警官不滿:沒做好戒備犯人才會逃跑
但並非所有人都滿意警方作為。有報導指出,嫌犯被押往犯罪現場時,並沒有戴上手銬。一名曾推動警隊改革的著名退休警官辛格(Prakash Singh)認為殺死嫌犯此舉「完全可以避免」。辛格指出,拘押中的嫌犯要被帶往法庭或犯罪現場時,「(警方)都應該做好充足的戒備。」
辛格表示:「應該要有人好好看守嫌犯,他們需要上銬,出看守所前也要徹底搜身。只要警察不謹慎,什麼事都可能會發生。」
輿論壓力大、私刑處理?
但辛格認為,要說這是一起私刑處決案件「言之過早」。印度、巴基斯坦等南亞國家素有私刑處決的陋習,許多警察在偵辦恐怖組織或販毒案件時,可能濫用武力殺死嫌疑犯,並託辭說他們起了衝突,警方只是自我防衛,民間甚至替這種行為取了一個名稱:「相遇殺人」(encounter killing)。
承受各方責難的警方若刻意「私了」,其實也不令人意外。芮迪遭遇不幸後,成千上萬人包圍海德拉巴警局,要求將4位嫌犯處以死刑。首都新德里(New Delhi)與印度第3大城邦加羅爾(Bangalore)也湧現抗議潮。
也有輿論認為,警方先前怠忽職守,現在突然把嫌犯擊斃,恐有「洗白」形象之嫌,認為嫌犯應遵循正當法律程序接受審判,而非動用私刑處決。印度國家人權委員會(NHRC)也宣布,將派遣一個由資深警官組成的調查小組前往該省調查。
《衛報》報導,芮迪遇害前曾在晚間9點打電話回家,告知她的機車不能動了,她困在路邊非常害怕。然而家人趕往警局報案時,警察竟問被害者母親芮迪是不是跟別人祕密交往,直到6小時後才開始找人。印度「全國婦女委員會」成員昆達(Shyamala Kunder)表示,「若他們當時有立即行動,也許芮迪現在還活著。」
印度婦女團體與許多人權團體一再呼籲,政府應嚴懲性侵與暴力犯罪事件。德里公車輪姦案的3位成年主犯都被判處死刑,但印度性侵案件至今不曾有減少趨勢,光是2017年接獲報案的就有33658件,平均每天就有92起性侵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