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保六員警為什麼可以阻止立委行使職權?

2019-12-0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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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卡神」楊蕙如涉網路帶風向侮辱大阪辦事處被起訴,國民黨民代再到外交部抗議(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2019年12月6日,「卡神」楊蕙如涉網路帶風向侮辱大阪辦事處被起訴,國民黨民代再到外交部抗議(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警察真的很大,為什麼很大?因為他們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當警察碰到立法委員,誰大?那要就事論事,立委是國會議員,代表最高民意機關,立委當然比警察大!大就有權力欺小嗎?當然沒有!還是得看個案,比方說,立委酒駕或關說酒駕,沒得商量,抓!但原則上立委代表民意,警察領納稅人的薪俸,不論得已不得已就是略矮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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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的確是創造各種奇蹟之地,立委推警察,警察還能控告立委「妨害公務」,立委必須道歉還不能質疑警察妨害國會議員執行職權在先,舉國上下沒有人意識「立法委員」這四個字意思是「國會議員」,代表民意,警察不應該依民意而行嗎?當然應該!遺憾的是,舉國上下視警察應該依「君言」而行,總統怎麼想他們怎麼幹,可笑的是,總統大概也不會認帳說保六員警告國會議員是她(蔡英文)的主意,內政部長徐國勇敢認帳嗎?徐國勇大概會說「這干我什麼事?」警政署長陳家欽肯認帳嗎?

回溯台灣的民主歷程,民進黨立委盧修一曾經因為終結萬年國會、廢除刑法一百條在國會抗爭,被國會警察拖出國會議場而頭破血流,從此國會不輕易動用警察權,立委行使職權代表民意,不論民意是多數或少數,打架再兇都不輕易讓警察進入國會,包括學生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就像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在國民黨執政時代踢破法務部長的門,法務部都沒有出動員警一般,即使立委(國會議員)在立法院外「執行監督之權」,政府機關也不輕易衝著國會議員出動警察,包括新黨立委邱毅在二00四年大選後,不滿選舉結果衝撞高雄地方法院還吃官司,警察也不輕易動邱毅一根毫毛,雖然他的假髮掉了。

這個「民主慣例」在蔡英文執政後竟堂而皇之改變了!為了北檢起訴「網軍楊蕙如」侮辱公署與公務員、國民黨立委要為因此悲憤自戕的大阪代表處長蘇啟誠討公道,奔赴外交部抗議,員警動員「維安」造成擁擠衝突,立委陳宜民「推」保六員警一把,這位保六員警狀告立委「妨害公務」。

國民黨立委該不該到外交部「討公道」?見仁見智,可以討論,對比奔赴東京代表處,要跟駐日代表謝長廷討公道的部份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立委們堪謂溫良恭儉讓,很關照國家顏面,外交部以「未預約」拒之於門外,不是不行,就是好笑,政府機關若慣性拒絕民意代表,台灣還可謂民主嗎?外交部怕事,讓員警站第一線也罷,還出動便服保六維安,照台灣法律,便服員警對一般市井小民執勤盤查,小市民都可以拒絕,或要求查證員警證件,即使員警出示證件,市井小民無犯法事證依舊可以拒絕盤查,國會議員碰到便服保六,為什麼要退讓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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