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台北市政府在2015年6月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之後,下週一(26日)起將向完成註記者核發「同性伴侶證」,也是繼高雄市後,第二個核發「同性伴侶證」的縣市。同性伴侶證大小和身分證一樣,上面註有當事人照片與其伴侶的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基本資料。
台北市去年6月起開放同性伴侶註記,雖不具《民法》效力,但會核發正式公文證明,自開放以來已有272對同性伴侶註記,不過有民眾表達攜帶不方便,因此為方便同性伴侶對外證明其關係,因應其社會生活互助之需求,實質促進其權益之保障,決定推出同性伴侶證。台北市政府也表示註記的這272對同性伴侶可至各區戶政事務所申請領取同性伴侶證,若有醫療需求,可以憑證互為對方簽署手術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