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8)日排審《國民體育法》修正案,上午先進行答詢,但立委不分藍綠,卻是炮火猛轟體育署長何卓飛。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批,體育改革迫在眉睫,行政院長林全8月底就希望體育署可以有改革政策,但體育署一直到上周才提出可用草案,更別說有45條條文要審,不得不說體育署是在「打假球」。由於這周是本會期最後一周,對於要在一個下午通過修法,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更批「要一個下午出委員會,除非我們不負責任」。
黃國書批體育署拖泥帶水、打假球
教育部長潘文忠與體育署長何卓飛今日列席備詢,黃國書質詢時指出,體育改革迫在眉睫,究竟能不能趕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他個人認為很困難。黃國書也批,林全早在8月29日就提出希望體育署可以有改革政策,可是一直拖到上個月才有草案,更別說第1次草案出來完全無法使用,新的版本一直到上周才提出,若不是召委排審進來,這件事恐怕「無疾而終」。
黃國書也提醒教育部長潘文忠,教育部將重要工作交給體育署,體育署卻是「拖泥帶水」,光是以修法期程來說,「不得不說體育署就是在打假球嘛!」就算下午委員用最快速度審案,45條條文大家還是會有意見,「有可能(通過)嗎?」口口聲聲說體育改革有決心,就是因為體育署的拖泥帶水,若改革法案胎死腹中,明年單項協會的改選可能都用不到。
整部法案一半是體育團體、奧會規範 朝野立委齊聲批判
同黨立委吳思瑤也說,「這也算是母法與專法之爭」,儘管多數委員私下認為改革單項協會,訂《體育團體法》專法會比較好,但今天教育部要修《國民體育法》,她認為碰到問題就解決問題,但母法等於是「體育發展的憲法」,此次全面性修法,全文45條卻有非常多比重落在體育團體與保障選手權益,最向下扎根的「學校體育」卻只有3個條文,不要說大破大立,這次修法學校體育沒有更進步的作為。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也批,此次修法要從現行國民體育法22條增訂至45條,學校體育條文僅3條、全民體育也是3條,但體育團體加上奧會規範卻有20條,佔整部法案一半,「為何不單獨拿出來做專法?為何要跟全民體育跟學校體育綁在一起,各3個條文可以解決全民體育嗎?」
蔣乃辛:一個下午出委員會 除非我們不負責任
「原來的國民體育法只有國民的體適能條文,現在加上競技、體育團體與奧會,反讓學校體育跟全民體育變成弱勢,這叫國民體育法嗎?」蔣乃辛再批,這樣的修法根本本末倒置,不懂為何要綁在一起,「要一個下午出委員會,除非我們不負責任」;藍委柯志恩也說,沒有看過一個法案要審得這麼快速,她認為應該要逐條表決,「我才不要為你這個法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