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報告「中國干預台灣大選」狀況

2019-12-1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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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報告的部分,報告要求在經過審視後,國防部與國務院必須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就審視的評估結果提交報告,內容包括對國防部或國務院中落實《台灣關係法》時涉及的政策改變建議,以及關於下列幾個部分的指導方針:新的防衛需求(包含信息與網路)、美台高級文官和軍官的交流、防禦性武器的常態移讓,尤其是那些具有移動性和可存活性以及成本效益並且能夠最有效防範攻擊並支援台灣不對稱作戰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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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D

1260D是表達「國會意見」的部分,內容是國會對強化美台防衛合作關係的看法。

國會認為,台灣是美國自由開放印太地區至關重要的伙伴;《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都是美台關係的基石;美國應該持續強化與台灣的防衛與安全合作,支持台灣發展有戰備能力的現代化國防部隊以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

國會也認為,美國應該依據《台灣關係法》強力支持台灣通過海外軍售、直接商售及產業合作取得防禦性武器和服務,重視支持台灣不對稱防衛戰略的反艦、海岸防衛、反裝甲、空防、防禦性水雷及可持久的指揮及控制能力。

此外,美國總統和國會都應該完全以台灣的防衛需求來決定提供台灣武器及服務的性質和數量,美國應該持續改善美國對台軍售的可預測性,確保對台灣提出防禦性武器和服務的需求做及時的審批和回應。

美台軍演和高層互訪

其他「國會意見」還有關於美台軍事演習的部分。國會認為,美國應該尋求雙方有務實的演習機會,讓美台高級防務官員和軍官依據《台灣旅行法》進行交流,美台也應該擴大人道主義援助及災難救助的合作,美國國防部長應該「在與台灣和地區夥伴擴大人道主義援助及災難反應合作的規模和範圍時,考慮包括演習及軍艦停靠的適度選項」,以便改善災難反應的規劃及準備。

最後,國會也認為,美國國防部長應該維持常態性派美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並鼓勵美國的盟友及夥伴也採取同樣的做法,以展示美國及其盟友、夥伴對於在國際法允許的任何地方飛越、航行和操作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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