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3日舉行會議,討論國民黨申請動撥銀行資金,發放黨工11月半薪與12月全薪,總計5516萬元,本次申請係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遭黨產會凍結後,國民黨首次向黨產會申請動用銀行帳戶,不過,黨產會以國民黨未提供黨工明細為由,要求國民黨提供黨工清冊。
黨產會「一勝二敗」 不進行抗告
另外,今天同時討論中投、欣裕台遭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命其移轉國有,國民黨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判決結果,由於關鍵的附隨組織行政處分,法院駁回國民黨停止執行之聲請,黨產會方面認為目前法律狀況,已可確保不當黨產不至於被動用,因此決議對「一勝二敗」的判決結果不進行抗告。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行政處分,在第128號聲請停止執行事件裁定部份,法院正面肯定黨產會對中投欣裕台股權取得,屬於不當取得之財產,依據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不當黨產之財產禁止處分,國民黨聲請對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處分停止執行,法院裁定駁回,基本上也實際保全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避免脫產之虞。
施錦芳表示,由於法院駁回國民黨聲請的結果,等於階段性達成黨產會一再聲明的立場,即是創造政黨公平競爭環境,讓本案透過行政訴訟,釐清黨產爭議,落實轉型正義精神,「現在是國民黨拋開黨產包袱,落實轉型正義的機會。」
黨產會專門委員連立堅表示,黨產會決議不對法院裁定進行抗告,是黨產會各黨派所有委員高度共識下做成,黨產會的決議基於二項理由,一是不當黨產財產歸屬,黨產會希望未來該歸屬國家就是國家,該歸屬原所有人歸原所有人,第二,希望透過不當黨產的處理,落實政黨政治健全發展。
員工薪資清冊資料補齊 就可動用支付黨工薪水
另外,黨產會今天也討論國民黨於12月27日申請動用銀行資金,支付黨工11、12月薪水,施錦芳表示,這次國民黨銀行帳戶遭凍結後,國民黨首次向員工薪資申請許可,但國民黨申請公文中,僅述明發放總金額,並無停工員工薪資清冊,黨產會於29日回函,施錦芳表示,為顧及國民黨黨工員工權益與政黨和諧,黨產會授權主委顧立雄,未來只要員工薪資清冊資料補齊,即允許國民黨動用永豐金帳戶支付黨工薪水。
施錦芳表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前,即已任用之黨工,即可認定為合理發放之黨工薪水,至於支應國民黨黨工資遣與退休的14億元部分,並沒有在本次受理申請範圍。
國民黨若未全額發放?「應該不至於作假吧?」
至於黨產會要求提供員工薪資清冊,是否違反薪資等個資揭露法定規範,施錦芳強調,公務機關基於執行公務需要,對於部分個資提供有主張權利,「個資隱匿有一些方法,畢竟黨產會並沒有要求把全名寫出來,但起碼要有職稱」,至於國民黨申請發放「11月半薪與12月全薪」,但實際上僅支付「11月半薪與12月半薪」,施錦芳說,「國民黨申請動撥金額,應該不至於作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