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注意!酒吧、夜店未來可能也將全面禁菸

2017-01-0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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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國健署表示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擴大禁菸範圍,不僅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就連酒吧、夜店、雪茄館也將全面禁菸。(資料照,沈超群攝)

衛福部國健署表示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擴大禁菸範圍,不僅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就連酒吧、夜店、雪茄館也將全面禁菸。(資料照,沈超群攝)

實行20年的《菸害防制法》將再有新變革。衛福部國健署表示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擬擴大禁菸範圍,不僅刪除室內吸菸室規定,就連酒吧、夜店、雪茄館也將全面禁菸,在草案中也規定電子菸將視為菸品列管。不過實施的時間尚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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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室內全面禁菸,但老人福利機構、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室內公共場所中有獨立空調、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雪茄館、晚上9時後的酒吧則不在禁菸範圍之內,不過若此草案通過,這些室內場所都將全面禁菸。

酒吧、夜店、雪茄館禁菸的原因,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是因為目前的設備無法完全免於菸害,室內吸菸室無法有效杜絕二手菸煙霧飄散,且必須保護工作人員也有免於菸害的權利。

目前台灣約有313萬吸菸人口,每年至少有2萬人因菸害死亡,其中31至50歲青壯年男性吸菸率高達40%以上,遠高於新加坡24.9%、挪威22.5%、紐西蘭19%及香港19.9%。

羅素英表示,推動無菸場所是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中規範及國際大趨勢,因此刪除相關規定。而酒吧與夜店屬公眾休閒娛樂室內場所,因此與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等一併列入全面禁菸規範。

對於電子煙的管控,羅素英說,草案中明訂「電子煙」就是內含尼古丁、甲醛、乙醛或其他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釋放煙霧供人類似吸食菸品的霧化器、煙液器及加熱器的電子裝置。

電子煙是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恐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認知,提早接觸到菸品。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新版草案也將電子菸視為菸品列管,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展示電子煙,也禁止加味菸品的販賣或展示,未來民眾若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將依法開罰1至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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