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第3度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超量問題開罰,台中市政府宣布,撤銷2張中火第2及第3號機組燃煤許可證。
市府表示,中火生煤用量已於11月27日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違反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經12月3日、12月14日兩次限期改善,市府於12月23日再度複查,中火仍繼續超量使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對於台電無視法令規定,市府三度開罰,捍衛市民健康。
中火2019年遭中市府開罰狀況
採樣日期:2019/1/9
原因:廢水硝酸鹽氮超標
罰鍰:26.4萬
採樣日期:2019/3/6
原因:廢水硝酸鹽氮超標
罰鍰:301.2萬
採樣日期:2019/3/21
原因:廢水硝酸鹽氮超標
罰鍰:2000萬,創國營事業史上最高罰款紀錄
採樣日期:2019/4/10
原因:懸浮微粒超標
罰鍰:234.6萬
採樣日期:2019/9/19
原因:廢水硼濃度超標
罰鍰:2000萬
採樣日期:2019/10/24
原因:2處排放口廢水硼濃度超標
罰鍰:合計4000萬
超標日期:2019/11/27
原因:燃煤使用量超過全年許可量
罰鍰:300萬
超標日期:2019/12/14
原因:持續使用生煤
罰鍰:600萬
超標日期:2019/12/23
原因:持續使用生煤
裁罰:撤銷2張第2及第3號機組燃煤許可證
資料來源:台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