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表示,希望《反滲透法》在月底前完成三讀,引發強行過關的疑慮。各界質疑,爭議這麼大的法律草率立法,立法院有淪為執政黨橡皮圖章的嫌疑。
《反滲透法》主要爭點在於「滲透對象」及「境外勢力」等定義不清,恐牽連廣泛、波及無辜。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就指出,在大陸是以黨領政,有很多公務機關、民間團體、商業團體,以及大專院校都有設置黨支部或相關人員。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組織機構都算是滲透來源,羅瑩雪質問,「是不是只要有接觸,即便只是單純的學術交流或公益活動也會受罰」?
不只如此,《反滲透法》第5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2條所定之遊說行為」。《遊說法》第2條所稱遊說指「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如此一來,任何與對岸協商合作之行為,只要雙方有所共識,我方人員試圖使我方法令、政策或議案配合調整,即使對我方有利,亦屬違反「反滲透法」。
例如,若有政黨提出改善陸配保障的法案,例如先前林麗嬋提出,外籍(含陸籍)配偶來台時,若已懷孕,可以直接使用健保,不需等六個月,若有人指出林麗嬋或關聯人士曾與陸方見過面,疑似受陸方委託而立法,那就有觸法的危險。
又例如,先前旺中媒體集團曾被誣指收受陸方資金,但事實上只是賣仙貝的旺旺集團在大陸依其法制取得的合法補貼,這類對企業的補貼或優惠政策,在台灣也很多。若《反滲透法》三讀通過,旺旺因為是旺中集團的股東,有可能觸犯法網而難以申冤。若旺中有此風險,其他台商當然也會擔心被羅織罪名。
其他的,像是台生接受陸方獎學金、學者出席大陸的會議,由於大陸是以黨領政,學校、企業、協會及會議都有官方身影,政府可以輕而易舉就找到台灣人與大陸官方交流的紀錄,等於把台灣人綁住手腳,即使去了大陸,回台也不敢發表言論,這樣政府就更好控制輿論了。
該法顯然有很多爭議,需要經過審慎的討論,但蔡英文卻呼籲立法院在月底前三讀。由於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過半,過去三年半來,立法幾乎都是按照民進黨的意願進行,很少受阻。換言之,立法院裡的制衡力量幾乎消失了。雖然有45席在野黨立委,卻幾乎沒有發揮任何作用。由此可見,國會改革迫不及待,才能讓多數黨不致輾壓民意。
國會改革有很多面向,包括席次與選制等都極需檢討,本文欲先就此案探討逕付二讀的爭議。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規定,在一讀會「有出席委員提議,40人以上聯署或覆議,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換言之,只要不到過半的委員聯署,三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即可表決將法案逕付二讀。對於在立法院有過半席次的執政黨,這幾乎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達成。除了《反滲透法》,同樣爭議很高的同婚專法也是透過逕付二讀快速通關的。
由此可見,逕付二讀本來是為沒有太大爭議、無須經過委員會討論的法案使用,但現在卻變成讓高爭議法案快速通關的方便門!
委員會討論是非常重要的立法過程,總統蔡英文上次大選前承諾,國會將強化委員會中心制,但選上以後卻動輒祭出逕付二讀,豈不是失信於選民?
當初反對服貿協議而引爆的「太陽花學運」,就是為了委員會召集人張慶忠依據《職權行使法》,把已付委三個月的服貿協議,視為已審查而送交院會,送交院會還有二讀與三讀的程序,並非三讀過關,就已經引起軒然大波,高爭議的《反滲透法》卻能夠完全不經委員會討論而逕付二讀,怪不得郭台銘說不惜發起二次太陽花包圍立法院。
《反滲透法》也好,未來的所有爭議法案都應該經過委員會縝密的討論,才能送交院會。要如何糾正執政黨這種傲慢?現在正是國會改選前夕,大家對國民兩黨過去在立法院或顢頇或鴨霸的行徑都已厭倦,尤其這次兩黨的不分區名單都因充斥派系分贓而遭詬病,選民心中愈來愈覺得多黨不過半才是國會最佳生態。
我國實施的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加上不分區政黨票設立極高的5%門檻,原本就是國民兩黨聯手分贓的結果,這次應該讓小黨進入立法院,糾正不公平的選制,才能讓立法院回歸正軌。
*作者為智庫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