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屆總統競選政見發表會的第二場,民進黨蔡參選人不辯駁燃煤電是「以肺發電」,卻把核電講成「以命發電」。
假如核電是「以命發電」,那發生過核災的美、蘇、日三國,為甚麼還繼續用核電?
台灣的核電廠商轉40餘年以來從未發生過核災,說台灣核電是「以命發電」,言過其實了吧!
美國是世界上最重視人命的國家之一,1979年三哩島二號機事故後,沒有造成人員死亡,經數年監測後的結果是附近民眾並無任何可察覺到的健康問題,因此其後三哩島一號機經美國核管會核准繼續商轉,而且再經美國核管會核准可延役20年,運轉執照有效期已延長至2034年。
12月6日美國核監管委員會核准佛羅里達的火雞角(Turkey Point)核電站兩台機組再延役20年的申請,這標誌著美國核電站的可商轉壽命,首次從60年延長至80年。台灣的核電廠都為美國式核電廠,就專業的角度評估,應都可比照美國核電廠商轉80年。
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電廠發生嚴重核災,由國際原子能總署和世界衛生組織所主導的車諾比論壇、在2005年所提出的車諾比事件報告中,統計共56人死亡(47名救災人員,9名罹患甲狀腺癌的兒童),並估算暴露在高度輻射物質下的大約60萬人中,將額外有4000人將死於癌症。按車諾比核電廠是蘇式RBMK-1000核反應爐,設計上不夠安全,缺乏嚴重意外下的多重防護措施,但台灣的核電廠是美國沸水式和壓水式核反應爐,有深度多重意外下的防護屏壁安全保護,車諾比式嚴重核災絕對不會在台灣發生。
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事件中,由於福島核電廠是美國沸水式核反應爐,核災後沒有一個人因為輻射照射而死亡。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健康風險評估》指出,99%居民的外部劑量低於10毫西弗,99.9%居民的內部劑量低於1毫西弗。因此,電廠附近的人會有長時期輻射健康問題是微乎其微的。
12月13日紐約時報載:「歐盟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一致認為,核能將被視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一種方式,這是支持氣候目標的協議的一部分。」這是由於核電不會產生二氧化碳,不會造成二氧化碳空污與增大地球大氣層二氧化碳的溫室效應。
2018年,台灣發電占比:燃煤 46.8%、燃氣 34.7%、燃油 4.5%、水力電3.2%、核電8.3%、太陽光電 0.6%、風力電 0.6%、廢棄物發電 1.2%。
台灣在2000年前核電占比多大於20%,近年來台灣因推行非核政策逐年減核電,但風電與太陽能電開發緩慢,因此為滿足電力需求,必須增火力電,二氧化碳等污染氣體與微塵隨之大增,難怪現在變成了「用肺發電」,中南部肺癌病患猛增。所以12月25日,台中市政府宣布,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經兩次稽查限期改善,第3次複查仍繼續超量用煤,違規情節重大,決定祭出重罰,廢止第2及第3號機組許可證。
總之,台灣能源供給須多元化。去年通過的「以核養綠」公投,確實是台灣能源政策所需。為減燃煤電以降低空污,龍門核四廠應啟封,核一、核二、核三廠應延役。
*作者為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