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0)日舉行2場聽證會,下午針對欣裕台公司捐助成立的民族、民權、國家發展3基金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進行聽證。根據黨產會調查結果發現,國民黨員工確實有在3基金會進行業務,且內部簽呈還蓋有國民黨行管會的職章。不過,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則回應,那是「蓋錯了」,與是否為附隨組織無關。
黨產會指出,欣裕台公司在2015年9月各捐助3000萬元成立民族、民權、國家發展基金會,一共9000萬元,並由其指定首屆董事及董事長,而現任的民族、民權基金會董事長為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現任的國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為國民黨秘書長莫天虎。
黨產會也發現,國民黨員工有辦理3基金會業務的情形,在民族、民權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定期存款證明等資料的承辦人皆為黨工王生田,更值得關注的是,在民族基金會2016年5月13日,以及民權基金會在2016年5月20日的董事請辭內部簽呈上,除了承辦人為王生田外,上頭還蓋有國民黨行管會的職章。除此之外,3基金會的銀行帳戶的部分金額,在2016年2月至7月間,均為國民黨工李明真提領或匯出。
對此,邱大展表示,王生田為3基金會的兼職人員,當初會如此任用,純粹只是為了「省錢」。至於簽呈為何蓋有行管會的職章,他回應,應該是「蓋錯了」,而這與被認定為附隨組織是不同的2件事。
國民黨委任律師葉慶元也表示,3基金會的董事長或董事選任均依章程辦理,人事也是自行選舉,並非國民黨指派。他強調,黨營事業捐贈不等於就受到黨控制,且捐助的財產也非捐助者可以掌控,基金會的財產本身就是「準公共財」。
對於未來調查結果若發現基金會的財源或成立有不法,顧立雄表示,欣裕台公司對民生基金會的捐助由於不是母金,在法理上就必須直接繳回;不過,民族基金會及國家發展基金會的捐助是母金,因此按照財團法人的相關規定,直接解散後就要回歸地方自治團體所有,但這部分可能與《黨產條例》有衝突,還要再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