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二次凍結永豐銀行帳戶及台灣銀行8張支票的行政處分,國民黨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准停止執行。
北高行說,黨產會在原處分書新台幣3億3096萬7632元的範圍內,及面額5200萬元的8張台支支票,共7.46億,在本案行政爭訟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仍可抗告。
國民黨律師先前開庭時說,為支付員工薪資及辦公室費用,產生新台幣1億6000多萬元現金缺口;政黨有財務及人事上自主權,黨產會的處分根本逾越憲法所保障的結社自由,進而影響政黨存續性及獨立性。
北高行法官:政黨若事事要國家機闗許可,必然喪失自主性
針對這部分,裁定書內也提到相關論述。北高行法官認為,攸關政黨存續運作必要事項的經費支用,若樣樣都要事前得到國家機關許可,這已喪失政黨的自主性,受制於國家機關,徒存政黨之殼,而無政黨之魂,可謂名存實亡。
北高行指出,公權力的行使,均應恪遵正當法律程序,體察法律規範目的,謹守法治原則,避免損及人民的權利;原處分(凍結國民黨資產)適法性有疑義,本件若不停止原處分執行,有重大而難以回復的損害。
此外,國民黨帳戶遭凍結、現金流量不足,仍積欠去年11月、12月的員工薪資,隨時處於被主管機關勞動局罰款的困境,甚至必須解雇數百名員工等事實,原處分執行已嚴重影響國民黨運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