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今(11)日舉行,中選會雖事前有宣導,但投票所還是傳出零星違規狀況。一名陳姓婦女以「不想投總統」為由將總統票攜出,目前人已經被帶回派出所偵辦。
一名48歲陳姓女子在台北市松德路興雅國中的第1380投開票所投票,將總統票攜出,被選務人員發現後攔下,該女子表示不想投總統票,才把選票放進口袋攜出,目前人已經被帶回派出所偵辦。
另外,中正區一名黃姓男子,領票後認為票匭標示不清,拒不投票,在現場與選務人員爭吵;一名日籍男子在中山區一處投票所拍照,因在30公尺範圍內,經認定沒有違反規定,登記個人資料後即讓他離開。
台北市選委會監察小組指出,攜出選票違反《選罷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