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不可信」一語或許是人們看看新聞脫口而出的憤懣,然而對一群在牢獄之中的人們,卻是真實的人生──曾在冤獄平反協會服務多年、如今投入關懷冤獄家庭的黃芷嫻,她看過一對老夫妻退休前一夕耗盡所有積蓄、經營數十年的老店因為鄰居閒言閒語拉下鐵門,看過一個爸爸只帶了1000元進監獄、能否活過一個月都不知道,也看過堅持「我沒做」逃亡的年輕人最終因為擔心媽媽而入獄──這些人的共通之處,就是「冤」。
「他們通常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那個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不甘心跟挫折──我明明就沒做,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問話?」
很少人能夠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因為一場官司徹底崩毀,然而在黃芷嫻看來,一切陷阱從警局問話就開始了,做筆錄表達稍有不精確、不知道能請律師、在法庭上不會表達、又遇上對證據錯誤解讀的法官,一個平凡人便會就此入獄。而黃芷嫻與年輕社工楊雅伶成立的「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開張至今1年多的服務7位個案雖僅是台灣冤案冰山一角,卻也讓她們忙得不得不走遍全台。(封面圖片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家庭)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錯殺」陷阱:如果沒判他「有罪」,犯人到底在哪裡?
說起冤案如何發生,黃芷嫻說這就像一個「扣扣子」的過程,一排扣子第一顆若是扣錯,後面就會步步錯。黃芷嫻坦言自己在接觸法律工作前也沒想過「我萬一捲入刑事案件該怎麼辦」、甚至覺得光是找律師就是一大難事,而目前「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對象多半是中老年人,在法治教育與資訊取得方面更是匱乏,更要命的是:「有些人又會想說『我沒有做,法律會還我清白』,所以沒想過好好找個律師……」
一個刑事案件的第一步是警局調查,做筆錄過程其實就可以、也應該找律師了,然而黃芷嫻看見的是很多冤案當事者抱著「我沒做」的信心忽略這些基本概念,也難以判斷自己說出的話若成為證據以後有何影響,而當這些無心說出的話被當成「證據」一步步上呈檢察官、法官,就會越走越偏,把一個人從「無罪」推向「有罪」。
更要命的法官的「有罪推定」心態。儘管台灣任何一個讀過法律系的人都聽過「無罪推定」,事實是台灣刑事案件一旦被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被起訴就幾乎確定是有罪了。說起「有罪推定」這風氣,黃芷嫻其實沒太怪罪法官,她直言:「說真的,這很考驗人性。」
「假設這案件真的是大案件,有人被性侵、有人被殺了,就算證據看起來有問題,送過來的這人如果沒判他『有罪』,犯人到底在哪裡?對被害人要怎麼交代?」黃芷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