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些案件在定讞前媒體就會大肆報導、一口咬定誰是凶手,2002年捲入殺警案遭冤判死刑、等待15年才獲平反的鄭性澤便是個血淋淋的案例:「因為真的死了個警察,警察遺族也是犯罪被害人,過去新聞都一直說鄭性澤殺了人,對蘇姓員警的太太跟兒子都會很難接受──他們會一直想:凶手到底是誰?就算後來平反了,大眾也會想:只是證據不足,才沒判你們有罪。」
當法官面對一大疊罪證、看似清晰的控訴、要給被害者「交代」的心情,一個平凡人被起訴,便幾乎難以逃脫,曾被控性侵的陳龍綺甚至被法官說「不要太得意,重新鑑定沒你的DNA,不代表你沒做!」如今「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的7位個案皆是經由律師層層評估後有冤的案件,刑度4–20年不等、甚至有死刑案件,即便有不在場證明仍遭定罪,這在大眾看來是難以想像,對他們來說卻是真實的人生、磨難的開端。
幾十年小攤販遭街坊辱罵到生意做不下去!受冤者無奈入獄: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
有些被冤的人會選擇與體制對抗,例如陳龍綺便曾經選擇逃亡,只是「逃亡」的代價是人生就此停在原點、擔心受怕沒有盡頭,黃芷嫻回憶,陳龍綺當初逃亡便是住在很高的高樓,窗戶一開便能結束生命:「媽媽都很擔心他自殺,他那邊窗戶一開就會死,他很常想說,人生就要這樣結束了……那逃亡太煎熬了,你可能要下樓丟個垃圾就很緊張,想說是不是後面那些人在看我。」
黃芷嫻也碰過一位曾經逃亡的冤獄當事人,媽媽因為看不到兒子天天哭,後來他選擇出來坐牢,就是讓媽媽至少找得到人、讓媽媽別再擔心:「他想說這樣沒辦法,頂多我自己進去苦一點,讓媽媽不要那麼擔心……」
逃亡過程不僅煎熬,社會大眾也會覺得「你如果沒有做,為什麼要逃」,於是更多數的受冤者選擇是直接「進去」,目前無辜者行動聯盟服務的阿水(化名),便道出別無選擇的無奈:「不是我接受這判決,但這制度是這樣,我沒辦法,我只好進去。」
無論垂死掙扎還是放棄抵抗,一個捲入冤案的人在正式「進去」前,家庭就會開始劇變。黃芷嫻接觸的其中一個家庭原本是自己做生意、在自家樓下市場擺攤的小攤販,本來都想著再做幾年就要退休了,沒想到捲入冤案,幾十年存下來的錢通通拿去打官司──更要命的是,案件在調查階段就被檢警弄到街坊皆知,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開始對他們講很難聽的話,那些都是認識幾十年的街坊鄰居了,後來他們生意做不下去,還沒定讞前就失去工作……」
而社工楊雅伶說,有位大哥本來是跟太太在同間工廠上班的、太太還在裡面當組長,她曾問大哥「回去」以後要不要去那工廠,大哥直說「不可能」──原來是這大哥在上班期間碰到被害者家屬跑來工廠談和解,根本沒有涉案的這位大哥當然不想理他,當場對家屬說:「為什麼要談條件?談了不就代表這是我做的?」好死不死這場景剛好被主管看到,這一刻大哥就知道,他怎樣也不可能回到同個地方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