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爆弊 4倍價發包不符資格廠商

2014-05-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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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監察院在去年9月由監委高鳳仙、趙昌平和陳永祥3人所做的調查顯示,台電公司向監委們宣稱,因施作核一廠乾式貯存場的合格廠商少且廠商投標意願不高,台電思考若辦理國際標,無法決標的風險仍然很高,恐將影響核一廠的運轉發電,經考量後,台電認為,核研所有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的技術能力,因此在2005年7月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委託核研所以「技術兼具研究開發性質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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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研所委外施作 轉手大賺9億餘元

但知情人士指出,台電在無任何規格要求前提下,在2005年7月29日直接以邀標方式讓核研所以近10億台幣參標,而核研所在確定十拿九穩取得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工程標案的情況下,提前在5月13日辦理該工程的國外技術移轉標案,並搶在6月26日就以只有6300餘萬元的決標金額,委託給另一美國廠商NAC公司施作,核研所自台電得標金額高出委託的美國廠商16倍,核研所明顯賺很大。

廠商規格大放水 不要求具施作經驗

但離譜的是,審視核研所委託國外廠商施作及技轉的資格要求,原本台電在前四次國際標中,要求投標廠商在過去10年內,必須有設計、申請執照、供應經驗,還必須要真的有過一次成功完成貯存場並貯存過沸水式用過核燃料的實績。但到了核研所招標時,對委託廠商的規格竟然大幅放寬,只要求提供技轉的施工廠商,在前10年內,「曾有沸水式反應器(BWR)用過核子燃料設計經驗並獲相關管制單位核照者」就可以,完全不要求得標廠商必須擁有設計完成的貯存場成功貯存核廢料的實績。

結果,核研所以高於當年曾經得標的美國廠商SIERRA公司2倍的金額,卻只需要建造總面積小於得標美國廠商SIERRA公司一半的工程,亦即核研所取得核一廠乾式貯存場的造價比1997得標廠商高出4倍之多。

更過分的是,當年台電宣稱核研所擁有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的技術能力,做為將國際招標改為只需邀標核研所的藉口,但最近核研所遭檢舉過去以乾式貯存方式處理過低放射性的核廢料曾發生過氫爆,面對外界撻伐,核研所才承認確實曾發生過6次氫爆,如今由核研所負責的核一廠乾式貯存場,未來要存放的是高放射性的核廢料,但核研所過去失敗的貯存核廢料紀錄,恐將令民眾更難放心讓核一廠乾式貯存場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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