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解職案開庭前夕,總統律師團20日發布辯護備忘錄,批評眾議院對川普的指控「危險地扭曲了」憲法,要求參議院應該迅速否決有瑕疵的彈劾條款,並宣判總統無罪。負責擔任「檢察官」角色的眾議院民主黨「處理員」則另發布備忘錄,摘要他們指控的重點:川普行為不端,欲在下一次選舉中作弊。
川普律師團如何為他辯護?
20日,國會山莊正在為選舉年最重大的歷史審判做好準備,在眾人神經緊繃的這天,由12人組成的川普(Donald Trump)律師團發布長達171頁的備忘錄,首度為彈劾案提出完整的辯護,以質疑彈劾程序為爭點,辯稱眾議院通過的兩項彈劾條款是「以不正當手段操弄程序」的產物,且具「憲法上的缺陷」,因為條文並不涉及違反美國現有法律。
備忘錄通篇旨在削弱針對川普的指控,將眾議院的指控說詞「輕描淡寫」,並貼上「危險」的標籤,聲稱這些指控「不構成罪刑與彈劾」,川普「絕對沒有做錯」。「眾議院民主黨人提出2項站不住腳的彈劾條款,無法指控任何罪刑或犯罪,不足以觸犯憲法規定的『重罪或不檢行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他們根本達不到將總統免職的憲法門檻。」內文說道。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總統「犯下叛國罪、收受賄賂罪、重罪或不檢行為」時,國會可在任期未滿前啟動彈劾。「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源自英美法系傳統,意味著政府高級官員濫用權力,但這種「罪」不一定要違反刑法,它是「政治性的」、「可構成彈劾的」。
同時,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任命的7位民主黨籍眾議員「處理員」(managers),也提出「檢方」的指控備忘錄,控訴川普「為了他自己的利益,利用總統職權向難以抵禦外敵的盟友施壓,要求對方干預我國選舉」。報告繼續指出:「他的舉止危害我國安全和民主自治。然後,他還利用總統權力,精心策劃了共和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隻手遮天行為。」
參議院審判如何展開?
參議院定於1月21日美東時間下午1時(台灣時間22日凌晨2時)開庭審判,在接下來的幾周中,參議員將決定是否就眾議院提出的「濫用總統職權」、「妨礙國會調查」兩項罪名,將川普免職。
審判由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擔任主持,100位參議員扮演陪審員,眾議院的「處理員」扮演「檢察官」,總統可以指派辯護律師。至於是否傳喚證人之類的程序問題,由參議員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