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難界定 國際仿冒官司多

2014-11-04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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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過往歷史,確實有不少台灣品牌曾與國際大廠打過仿冒官司,不過大多是打商標戰,例如壹咖啡(左)與國際連鎖咖啡品牌星巴克(右)。(取自Google map/影像合成:風傳媒)

回顧過往歷史,確實有不少台灣品牌曾與國際大廠打過仿冒官司,不過大多是打商標戰,例如壹咖啡(左)與國際連鎖咖啡品牌星巴克(右)。(取自Google map/影像合成:風傳媒)

德國頂級瓷器麥森(Meissen)涉嫌仿冒鶯歌陶瓷藝術家許朝宗作品,氣得許朝宗差點卯上國際大廠,飛奔德國打仿冒官司。回顧過往歷史,確實有不少台灣品牌曾與國際大廠打過仿冒官司,不過多半由國外公司主動提告,被控仿冒的內容也多為商標而非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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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官司最著名的例子,為台灣國產運動品牌將門(Jump)與德國運動品牌愛迪達(adidas)的商標之爭,由於兩者商標皆為3條斜線,雙方為了這3條斜線在世界各地纏鬥多年。愛迪達先在土耳其、中國、韓國等20多國控將門商標侵權,而將門則在2003年時反擊,要求經濟部撤銷愛迪達造型註冊商標。最終,經濟部智財局認為將門註冊在先,因而撤銷愛迪達3斜線的註冊商標,算是本土廠牌的一大勝利。

本土廠牌勝訴的另一個例子,則是國際連鎖咖啡店星巴克與本土廠牌壹咖啡的仿冒商標之爭。儘管星巴克的商標是長髮女人,與壹咖啡的咖啡冒熱氣商標有很大差異,但由於兩者商標都是以綠底搭配白色雙圈,星巴克認為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提出行政訴訟;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星巴克戴皇冠女性圖案和壹咖啡咖啡杯冒蒸汽圖形並不構成近似,最後判星巴克敗訴。

然而,並非每一次本土品牌都能像將門及壹咖啡這樣全身而退,以轉印法國名牌愛馬仕柏金包大紅的帆布「嬌焦包」就沒那麼好運了。愛馬仕控告嬌焦包業者違反商標法並求償,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商標法起訴業者苑汝琦及朱韻光,最終苑汝琦等人態度鬆動,最終滿足愛馬仕開出賠償、公開道歉及銷毀嬌焦包等條件並和解。

雖然商標是否抄襲認定難且爭議多,但由於台灣目前的商標法採註冊主義,即註冊後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利及先申請先註冊等規定,可能造成先使用商標者未註冊而遭後使用者搶註情形,所以商標註冊僅能以一句總結─「先搶先贏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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