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選舉時,指彰化縣長無黨籍候選人黃文玲與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9日二審逆轉判無罪,段宜康也保住立委資格。黃文玲則在臉書「恭喜」段宜康可以繼續利用立委的言論免責權到處罵人不負責任,並表示會再聲請上訴。
段宜康逆轉的關鍵在於找出黃文玲堂哥作證,但黃文玲對此指出,突然在二審法院臨時拼湊證人,依辦案經驗法則,偵查中及原審未舉證,等第二審始臨時舉證之證言,顯有藉不實證言企圖卸罪,無可信度;而其片面證詞又與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共用金主」毫無因果關係,黃文玲認為令人費解。
黃文玲說,段宜康藉立委特權侵害人格權成性,今不知侮改,還硬拗到底,而法院又縱容他的犯罪行為,她深感遺憾。
黃文玲也搬出蔡總統日前的說詞「法官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表示自己很擔心台灣的司法一樣淪為「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輪廓,她將於接到判決書後,聲請檢察官上訴,以維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