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法庭直播一事,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13日呼籲,司法院應有立場,與政策方向,在司法改革上應該需要更積極,並呼籲司法院勿當鴕鳥,應儘速回應直播需求。
2月9日最高法院全程直播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涉持獵槍非常上訴案後,傳出憲法法庭及一、二審法院皆可望跟進,而3月底,同性結婚是否違憲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也將直播,讓辯論內容更加透明化。
徐永明表示法庭直播與公共利益有關,也是民眾最直接監督法官的方式,而司法改革是新政府的施政目標,法庭開庭時,應該要直播,讓民眾更了解審判過程,而且這在技術上不是問題。徐永明表示,現在法官與檢察官都在推動評鑑,直播絕對是更快的評鑑嗎方式,司法院若對法庭直播存有疑慮,徐永明建議可至立法院觀看直播情形。
而現行法院組織法第90條規定,法庭開庭時不可錄影,必要時可以錄影,未經許可者,審判長得以要求刪除錄影內容。對此,徐永明質疑此規定不合理、圖利法官,並迴避監督,應予以修正,未來將會提出相關的法律修正案。而徐永明也舉例,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都有直播審判的案例,而徐永明也舉出英國政府就英國脫歐公投問題,上訴最高法院,開庭過程有直播,美國的華盛頓州西雅圖聯邦地區法院也有直播。
徐永明表示,這次司改勢必會有許多制度上的調整和討論,然而法律若離民眾距離過遠,仍無法提升人民的信任,法律要更加貼近人民,具有基本法律教育功能及透明化效果的法庭直播,是值得嘗試的選項。
胡博硯:司法院應建立直播標準
「刑事民事案件多,不可能全部都直播」,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這是司法院不肯直播的其中一項疑慮。胡博硯認為應建立直播制度。而至於什麼案件該直播,以全民想要知道什麼為標準。
胡博硯表示,原本不須透過立委推動修法解決,但司法院以小問題反對,不然其實不用透過修法,司法院就可以立刻決定開庭直播。
「法庭直播並非要找法官或檢察官麻煩」,前檢察官、律師高宏銘說,若今天判決不符社會期待,民眾無法了解開庭內容,而稱該案法官與檢察官是恐龍法官與恐龍檢察官,對他們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