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次案例來說,就有評論認為,國民黨的人頭黨員爭議其實歷來以久,並非現在才出現,而由於現任黨主席身兼參選人,因此無論怎麼處理都將受到其他陣營攻擊。所以說,本文認為,要避免個案重複發生,就必須建立一套可行的具體規範,以法治來解決問題。郝龍斌的審查委員會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向,透過增加審查人數,納入不同代表,降低黨中央/黨主席獨斷的可能,採取合議的方式,事前就能避免問題發生,或起碼減少爭議擴大的可能。
民進黨事實上也採取類似的方式,不過有別於國民黨中央享有終局審查權,民進黨的入黨申請審查則由地方成立的入黨審查委員會(7至11人)辦理,黨中央僅有在例外情況才能介入。在藉由增加審查委員,避免主委一人,或單一派系掌控入黨審查權的同時,亦避免黨中央進行操作。從此來看,就可以知道新黨員入黨其實是相當複雜的問題,對於國民黨來說,不僅因為黨員連署,涉及黨主席選舉,而亦因黨主席權限過大,享有入黨審查權和地方主委指派權,涉及到中央-地方關係和獨任-合議制的問題。
三、國民黨重人治而輕法治的結構困境
由於制度確立,民進黨雖仍有人頭黨員問題,不過其影響和爭議並未如同國民黨般重大。這就相當值得引人省思,到底國民黨各環節的制度出了什麼樣的問題?在過去,由於歷史因素,黨主席集權於一身,因此使得國民黨有重人治而輕法治的問題,讓黨內制度並不妥善,而更仰賴於黨主席的個人魅力來解決問題。
那國民黨的法制現況到底為何?本文在下述便進一步比較國民兩黨在其網站上所公開的法規種類、法規數量和法規字數。在法律層級上,大致可以看出國民兩黨所公布的法規為憲法(黨章)、法律和經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而不含行政規則。在分類上,由於國民黨並無公開分類,因此本文採取民進黨的方式,將法規分為黨章、組織、選舉、管理、紀律和財務等六大類。不過這邊必須指出的是,根據不同採計方式,其結果可能會有些微誤差,不過應不會實質影響整體趨勢。
雖然說法制程度不能單純以數據來呈現,不過由於兩黨的量距確實頗大,國民黨在法規總類(26:48)、法規數量(384:891)和法規字數(36815:95105)上,皆僅有民進黨的54.2%、43.1%和38.7%。即使納入未採計的國民黨議事規則種類(議事規則在民進黨應僅具行政規則地位),也僅會多出4種、74條和5119字。因此可以說,國民黨在法制程度上遠不及於民進黨。另一方面,從法規總類、數量和字數的比值遞減,也可以看出,越往細節走,兩黨的差異程度就越大。也就是說,國民黨法制的觸及面低於涵蓋面,因此更容易有人治的模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