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十字架報》10日專訪副總統陳建仁,他就婚姻平權議題指出,保障同性戀者的人權是台灣的共識,除了人權,針對財產、同居、領養子女,以及其他各種必須處理的權利及義務的問題,各方必須要有深層對話;就他而言,「我們必須在台灣文化和對家庭、婚姻價值的理念脈絡下去考量同性婚姻」。
根據總統府的新聞稿,陳建仁指出,同性戀者的人權應受保障,他們有權追求自己的人生,彼此相愛,台灣對此有共識,「我認為同性戀者的人權應該受到保障」;最近,台灣遭遇同性婚姻議題的重大挑戰,「我們知道,這不是容易解決的議題」。
「法國從同性關係到同性婚姻,花了14年」
陳建仁指出,全世界有2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15個國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所以,不同國家認定各異,法國從同性關係到同性婚姻,花了14年,除了人權,還有財產、同居、領養子女,及其他各種必須處理的權利及義務問題。
他表示,去年12月26日《民法》修正草案通過立法院的委員會,並通過提案,同意併案提送《同性婚姻伴侶》的特別法,目前,各種可能方案仍在持續討論中,「我們尊重立法委員的所有提案,最重要的是,贊成及反對兩方必須坐下來,好好對話,密切討論,表達各自意見」。
「在台灣,贊成及反對的力量不相上下」
陳建仁說,除了保障同性戀的人權,「我們也必須考量台灣的婚姻及家庭制度」,台灣是自由及民主的國家,但「我們也努力遵守所有人權的法律保障」;這項議題仍討論中,有些人認為台灣可能成為亞洲第1個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關係合法化的國家,「但我們還需進一步討論」,在台灣,贊成及反對的力量不相上下。
法國《十字架報》問他是否支持更深層的對話,陳建仁指出,深層對話非常重要。在考慮這個議題時,「我們必須參考剛才所提38個國家的例子」,台灣的法務部有一份非常完整的報告,針對不同國家的法律進行全面了解,因此國外的經驗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在台灣文化和對家庭、婚姻價值的理念脈絡下去考量同性婚姻」,我個人認為同性戀者的人權必須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