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反對教條的同樣邏輯,要求「國際檢驗」作爲「中國特色」同時存在的并行原則。換句話説,如果主張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被擡高到有似極端民族主義或「中國特殊主義」(China‘s exceptionalism);變成凡是中國的就必定是符合中國需要的「有中國特色」,無需參照國外類似的理論和實踐,那顯然是從教條主義的一端,墮入它的另一個極端,不是解決問題的務實態度,與盲從外國學説和實踐,同樣有發生重大錯誤的可能。所以,不分具體情況的「特殊」或「盲從」,看似不同,其錯誤的根源——教條主義——毫無不同。
如果,「一國兩制」完全是從中國的自我摸索得來,它當然已經具有完全的中國特色。這時,討論的缺憾與其可能發生在缺乏「中國特色」的著重,不如小心「他山之石」的忽略。缺乏對國際上對於化解文化/價值/族群衝突, 政治學及文化/心理學豐富的實踐及理論的認識及探討。甚至以爲探討西方的理論和實踐只是崇洋媚外,脫離中國特有的脈絡,那是不可能正確的想法。
所以,兩岸的民間有志之士應該聯合起來,組織深度探討交流一國兩制的議題,從兩地實況,參考各國經驗,從討論及自我實踐認識他方的觀點、價值、感受及恐懼,將自己蛻換成爲有異官方僵硬觀點及態度的民間外交特使,擴散自身的影響力。經過長久的努力,希望能夠與比較正式的官方接觸談判,同步以二軌外交化解兩岸人民之間的衝突。
*作者為律師、教授、哈佛法學博士、前陸委會咨詢委員。本文是此議題大型研究中的一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