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曾經有一首非常流行的歌曲,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許冠文電影《半斤八兩》的主題曲,主唱者是許冠傑。當時的香港,可以說有涼茶舖的地方,都在播這首歌。當時的香港,街頭巷尾都是涼茶舖。
歌詞開始是這樣的:「我哋呢班打工仔,通街走糴直頭係壞腸胃,搵嗰些少到月底點夠使(奀個鬼),確係認真濕滯……」換成國語的意思,就是打工仔做到腸胃壞了,賺到的錢少得可憐,月頭出糧月底就沒錢花了。
這是那個時代工人的哀歌,現在二十一世紀了又如何?試看看我親身的經歷:我在1992年時,負責替一家香港報館招考新聞從業員,那時老闆出的薪金是剛大學畢業的,是一萬二千港幣,約為現今的三四萬台幣。有點經驗了就一萬五到二萬多,即是現今的五萬元到八萬元台幣。
那個時候,在香港的茶餐廳吃一頓飽飽的飯,比如一客滑蛋蝦仁飯,加一個老火湯,再加一杯飯後奶茶或檸檬茶,只要十四元港幣,五十塊台幣不到。現在呢?大學新聞系畢業的學生,入職薪金起點是八到九千港幣,當然也有一萬二起薪的,那是有規模的電視台。
如今到茶餐廳吃一頓午飯要多少錢?最少四十港幣。也就是說,現在的打工仔,薪水和二十年前沒有兩樣,可能更低些,但光是吃一頓午飯,價格就漲了三倍。至於房價,二十年前在港島北角區是二三千元一呎,如今是最低八千,最高二萬。
香港的打工仔,夠苦了吧?還不算!香港政府為打工仔訂下了每月強積金供款,老闆出一千,員工就出一千。等離職時,算一算也不少吧?但是法例規定,老闆出的供款,可以拿回來作遺散費用。亦即是遺散費是在強積金上扣除的。更荒謬的是,退休金還有上限。比如說做了二十五年,算算退休金應該有五十萬吧,但勞工法規定上限不得超過三十萬(這是隨便舉例,並非正確數字),老闆就可以省掉二十萬了。也就是說,打工仔可能白做了五年十年工了,早知道就應該提早退休了。
這就是為什麼香港時不時就出現遊行示威的深層原因,因為中產已經向下流動,成為貧困一族。但香港市面為何還是一片繁榮的景像?原因不外是,因為應了古語說的,有產斯有財。擁有房產的人,光是收租就收到手軟了。如果擁有一個舖位,那就躺著也有花不完的錢。想想看,兩三年前租二萬港幣的舖位,如今已漲到六七萬。香港的繁榮,就是靠這些收租的富戶撐起來的。而且那是月月收租,坐吃絕不會山空的。
香港政府訂的法例,向商業大老闆傾斜到這樣的程度,香港的打工仔,怎麼辦?
*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