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行為不當」香港前任特首曾蔭權遭定罪

2017-02-17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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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任特首曾蔭權(AP)

香港前任特首曾蔭權(AP)

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等案件,陪審團今晚裁決,其中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位被判罪的卸任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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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曾蔭權被控的另一宗「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曾蔭權隨後獲准保釋,20日將繼續審訊。

香港電台報導,曾蔭權被控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的案件是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在審批數碼廣播申請案時,故意不向行會申報或披露他與數碼廣播主要股東的租屋協議。

另一項涉及建議提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獲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曾蔭權獲准保釋步出法院時,被大批媒體包圍。曾蔭權在家人陪同下離開,雙眼通紅,沒有回應媒體提問。

曾蔭權於2005年接替董建華出任特首,為香港第2位特首,於2012年卸任。卸任後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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