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將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司法院18日提出7大改革方案,為預防被告在審判階段或判決確定後逃亡,司法院表示,將研修《刑事訴訟法》,使裁判結果可以確實實現,重新設計防逃機制,預防罪犯畏罪潛逃。
過去馬政府時期,曾有多名要犯透過內線炒股、掏空資產等白領犯罪賺取巨額金錢,卻仍順利潛逃出境,使民眾逐漸對司法失望,更加深民眾對司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刻板印象。前立委羅福助,前工總理事長陳武雄,以及苗栗縣前縣長何智輝等人,都是在馬英九執政的8年間犯下罪行並潛逃出境,司法機關的防逃機制名存實亡。
司法院表示,將研修刑事訴訟法,內容包括:宣示判決時被告應到庭聽判、非羈押中的被告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超過2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法院宣判時應啟動羈押審查程序。
司法院指出,對於不必提到國是會議討論而可立即推動的議題,將從人民觀點全力推動有感的司法改革。在歷經3個多月後,已研擬多項權責範圍內的措施,例如被告人權保障、實現司法正義、建構弱勢友善審判程序、合理減輕法官工作負荷、提高審判品質、建構更有效能的審判程序,加強司法透明度以及與社會的對話等,都是未來改革的目標,也將盡力達成。
司法院承諾,除擬提出於國是會議討論的議題外,隨時自我鞭策,從人民需要的角度主動觀察、瞭解,並提出符合人民需求且務實的改革方案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