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1):稅改 別再雷聲大雨點小

2014-03-0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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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全力拚財政健全方案,這次是否會再雷聲大雨點小?(風傳媒影像合成)

馬政府全力拚財政健全方案,這次是否會再雷聲大雨點小?(風傳媒影像合成)

財政部公布財政健全方案,宣示短期內建立回饋稅制度,增加高所得者的稅賦,以縮小貧富差距,改善所得分配情形。至於屢遭外界詬病的資本利得稅制改革事宜,則被列為該方案的中長期目標,日後再擇期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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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選擇在此時提出改革方案,一方面是中央政府總預算快編不出來的壓力使然,另一方面也藉國會開議的時機,凸顯主政者追求社會公平的決心。然而歷次重要的稅改方案,往往落得雷聲大雨點小,關鍵就在於壓力來源複雜的國會,對行政部門所提不見得買單。

然而,把長期以來的稅制不公都歸咎於立法院審議的結果,也不盡合理。稅法修正案雖然需要國會修法才得以落實,但有些重要事項,其實是行政部門立即可著手進行的,卻照樣拖延。例如預算法第29條規定行政院應編制稅式支出報告,但截至今年度,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中卻只揭露了所得稅的相關資料,其他各稅的稅式支出估計仍然付之闕如。甚至自101年度開始,還以「證券市場漲跌無一定趨勢」的理由,停止估算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所造成的稅收流失金額。這部分究竟是文官專業技術不夠?還是因為資料敏感所以找藉口拿掉,以免外界又做文章?

稅式支出報告跟國家債務數字一樣,屬於國民基本知的權利,有必要定期對外揭露,而不是將數字隱藏在政府內部文件之中,或巧妙地藉著定義不同而予以美化。預算法本身雖無罰則,卻是各級政府運作的基本法規之一。行政部門除了大張旗鼓地提出改革方案,更應自省有哪些法定事項至今尚未落實執行,才是根本之道。

再者,財政部既將「研議改進不動產稅制度」列為本方案的中長期目標,卻無法具體說明辦理時程與規劃方向,也凸顯了在政府部門之中,稅制健全向來乏人聞問的事實。

官方文宣中常見的「政府一體、職能分工」標語,一碰到稅制公平議題,往往變質為「政府解體、各行其是」。無論經濟、科技、文化、體育等領域,主管部會推動重要政務時,動輒將租稅優惠列為首要政策工具,信誓旦旦地宣稱一旦搬開「量能課稅」這塊石頭,民間資金便會競相投入,該領域發展也將一飛沖天,毫不掩飾身為主管機關卻提不出非租稅獎勵措施的無能。

最末,改革方案中宣傳最力的配套回饋措施,是將薪資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同步由10.8萬元調高為12.8萬元。依據100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的結果,有45.91%的身心障礙者家庭經濟入不敷出,最重要的收入來源為政府補助或津貼,其次才是家人與本人的工作收入。此次財政部調高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預計將有51萬多人受惠,我們樂見政府在租稅制度上考量到身心障礙者家庭的特殊性,但也必須沈痛地指出,如果只有財政部考量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健保署卻持續增加民眾自費項目,那麼對於整體身心障礙者家庭而言,經濟負擔將只增不減。

尤其近來衛生福利部以國家財政困窘、社福經費無法因應民眾需求持續成長為由,罔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新制身心障礙鑑定相關費用應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的明文規定,逕自解釋為政府僅需負擔「鑑定費」,其餘檢驗費用皆應由民眾自費負擔,造成國家強制性的行政措施,卻轉嫁到個別家庭負擔的狀況。主管機關甚至不打算統一收費標準,放任醫院自訂收費金額。面對檢驗項目由醫院決定、部分項目檢驗費又高達數千元的狀況,對經濟狀況不佳的身心障礙者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身心障礙者家庭的年收入不一定能達到綜所稅的納稅門檻,進而享受此波扣除額提高的優惠,但是若無法負擔強制性的新制鑑定費用,則將失去法定的身份資格,政府便可以中斷相關津貼的發放與服務的提供。到底這是一個重視身心障礙人權的政府,或者是在改革方案中標舉身心障礙者,以美化主政者正面形象,恐怕已不言可喻。

*作者為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殘障聯盟秘書長

(編按:財政部推出財政改善方案,《風傳媒》特別邀請學者專家推出財改系列,讓讀者進一步檢視並了解方案內涵,自今日起逐日推出。以下表格為財政健全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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