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地被問責下台,結果只是給另一地引入了新的問題官員與新的治理隱患。對因政府過失、行政不作為而被問責下台的官員容忍,是一個值得分析的現象。它至少體現了中國「人情」文化對制度執行的不利影響。
對民眾來說,任何一次重大事件都可能是人命關天,但在被問責官員的同僚眼中,可能僅僅是一次意外的「倒楣」,並且這種霉運理論上可以出現在任何一位官員的仕途中,因此寬容他人的今天,就是寬容自己的明天。官員問責制若不能真正落實,對官員不作為、瀆職有可信的懲罰,光靠沒有現實約束力的各類政治口號來實現面子文章,永遠不可能激勵官員認真履職。
武漢疫情將舉國體制在應對大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的脆弱,再次暴露無遺。舉國體質本身或許可以在十天內建起一座臨時醫院,但與這一體制內生相關的政治變數,如合法性與負責制等,也是造成疫情擴大化的關鍵因素。
一八年,湖北的國內生產毛額(GDP)總量在全國各省分中名列前十位,在中國的政治環境中,這意味著湖北是一個經濟「大省」,湖北的省級主要官員,特別是省委書記、省長的選拔與任命應該是慎而重之的。這意味著,湖北省的治理水準代表的可能是全國平均以上水準!
按此推論,其他欠發達省分如雲南、貴州、青海等地的省級治理水準也未必高於湖北。若此次疫情發生在上述省分,可以想像應對疫情的情況可能只會更糟糕。
省際治理能力差距很大且不平衡
武漢肺炎也許會是一次契機。中國未來應受啟發,選拔更多的專業技術型官僚,擔任需要專業技能的部門要職,而不是由該職務的「政治重要性」而任命。政治重要性本應是由對民眾的責任定義,而非由職位的權力而定義。
比較湖北與四川、浙江、海南等地的省級領導、衛健委官員,不難發現中國的省際治理能力差距仍然很大且不平衡。提升治理能力,不能僅靠政令式、不可信的懲罰措施,制度必須有一定程度的自我糾錯能力,包括反覆運算及實施回饋與修改的機制,以及廣納式的政策制定過程。
*作者為哈佛大學碩士,曾在馬來西亞從事東南亞政治諮詢、在香港擔任政治記者